凤翔泥塑猪“萌萌”迎新年

2019-01-17 16:59:35|来源:西安晚报|编辑:李妍|责编:赵滢溪

  胡新民和家人一起制作泥塑猪

  临近年关,农历己亥猪年已在招手,陕西省关中西部传统民间艺术——凤翔泥塑推出了赐福猪、延寿猪、“憨憨”、“萌萌”四种造型,喜迎新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术家胡新民对新出的泥塑猪爱不释手,其25岁的儿子胡锦伟在赋予泥塑更多现代、时尚元素的同时,注重泥塑衍生品的制作与开发,欲让传统民间艺术焕发出新的生机。

  己亥年泥塑猪更潮流更“吸睛”

  元月11日,记者来到有着“中国泥塑一条街”美称的凤翔县城关镇六营村。六营村因六百多年前明太祖朱元璋派部将李文忠第六营在此屯兵而得名,是凤翔泥塑的主要生产地,被省文化厅命名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村中村民多数从事泥塑工艺的加工制作。

  胡新民的“西府民俗艺博园”是众多泥塑加工作坊的佼佼者。他本人从艺三十多年,曾代表中国传统民间艺人出国展示凤翔泥塑的魅力,其作品多次登上生肖邮票,在中央电视台2017年元宵晚会上,胡新民更是带着泥塑“凤尾鸡”,和央视主持人董卿一起向全国观众推介陕西凤翔泥塑。

  今年,胡新民经过精心设计,吸纳了各方建议,推出了赐福猪、延寿猪、“憨憨”、“萌萌”四种泥塑造型。赐福猪抱着石榴和桂花,寓意多子多福、富贵吉祥,延寿猪怀中有桃子,寓意福寿天成、长命百岁,“憨憨”憨态可掬,惹人怜爱。最可爱的是体型比上述三种造型约小一半的“萌萌”,拿在手里把玩,让人不忍放手。

  记者注意到,与往年侧重写实的特点相比,今年的泥塑猪更加卡通化,每个小猪都有了双眼皮和眉毛的绘制。以前的泥塑猪鼻子长、腿部线条清晰,今年的作品则用肥胖的身体弱化了腿的特征,并让小猪鼻子变短,更加人性化。

  另外,在保留传统的同时,今年的泥塑猪的色彩与现代、时尚靠近,有的作品用了半彩半素的方式上色,给人以清新亮丽的感觉。在整体造型的空白区域,设计者用水彩笔点缀上云纹,更显素雅和大气。

  采访中,不时有游客上门游览,都被四种泥塑猪造型,特别是“萌萌”的可爱所吸引,当听到这些泥塑都已被订购的消息后,客人们流露出深深的遗憾。

  泥塑衍生品拉长产业链条

  在泥塑加工现场,记者见到胡新民的儿子和女儿。姐姐叫胡锦媛,弟弟叫胡锦伟。1994年出生的胡锦伟从天津理工大学毕业仅半年,从小耳濡目染的他所学专业是产品设计,走的是子承父业的道路。

  胡锦伟毕业回到家乡后,拒绝“吃老本”,准备做些事情,把凤翔泥塑产业推到新的高度。他首先给被称为“泥货”的凤翔泥塑进行包装升级,每个工艺品都有了精美的包装。其次,他和父亲沟通,让每个工人制作的泥胚更显光滑,“当然,这降低了制作效率,但保证每一个出来的都是精品”。

  据了解,由于精益求精,工艺复杂了,今年,截至目前,他们接到的订单为600多个,而往年的订单都在五六千左右。

  在对泥塑产品不断改进的同时,胡锦伟和姐姐一起,在爸爸的支持下,开始开发泥塑衍生品。他向记者展示了部分样品,有笔记本、手机壳、眼罩、靠枕、纸杯、围巾等功能性日常用品。每一个产品上都有凤翔泥塑的图案,传播着泥塑文化。“泥塑摆在家里收藏,而这些东西却随着人们的佩戴与使用,让传统文化‘活’了起来”。

  记者看到,这些衍生品上的图案是凤翔泥塑代表作品“挂虎”眼睛部位的截图,颜色多是半彩,让人过目难忘。

  胡锦伟说,开发这些泥塑衍生品不追求过多的经济效益,主要功能就是让泥塑文化更持久地传播,从而带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这个意义可能更大”。

  结束采访时,胡锦伟说,泥塑衍生品的开发尚在起步阶段,他希望更多的人关注、关心凤翔泥塑文化。他透露说,来年准备在围巾的制作中,把丝绸、刺绣、凤翔泥塑三种传统文化瑰宝结合在一起,让他们一起大放异彩。(文/图  记者 王晓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