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大教授冯宗宪谈陕西自贸试验区未来发展:积极探索 为完善陆上贸易规则提供中国方案

2019-04-08 16:36:2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吴宇婷|责编:程茜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冯宗宪接受国际在线陕西频道专访 摄影 李欧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张静攀):2017年4月1日,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陕西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运行。自挂牌以来,陕西自贸试验区对标国际,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政府服务效能显著增强,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发挥了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在此过程中,陕西自贸试验区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多项创新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其成果有目共睹。

  在未来的发展中,陕西自贸试验区如何更好地发挥国家“试验田”作用,为中国内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不断提供陕西方案,在陕西自贸试验区运行2周年之际,值得探讨。带着这一问题,国际在线陕西频道于近日对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冯宗宪进行了专访。

  陕西自贸试验区帮助陕西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

  陕西自贸试验区成立两年来,聚焦特色试点任务,积极探索差别化改革,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实践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创新案例累计达262个。其中,“铁路运输方式舱单归并新模式”等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

  冯宗宪认为,成立两年来,陕西自贸试验区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历史使命,在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新模式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在冯宗宪看来,制度创新是陕西自贸试验区的重要使命,也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不断探索与创新。就目前来看,陕西自贸试验区最直接的意义,是让陕西这个既不沿边也不沿海的内陆省份融入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之中,推动了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

  冯宗宪指出,目前,中亚、中欧班列(长安号)运行已覆盖中亚、中东及欧洲主要货源地,实现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国家的无缝对接,构建起了“海陆空网”立体丝绸之路开放通道,其运送的货物也由工程机械类逐步扩展到服装、电子设备、粮食、汽车等全品类。随着货源和品类覆盖面的日益广泛,陕西省不仅实现了中国制造“走出去”,也将国外的特色产品“引进来”,形成了大规模的商品聚集、中转和高效流动,促进了对外经贸的发展和相关人员的广泛交流。

  陕西自贸试验区可发挥特色优势为完善陆上贸易规则提供中国方案

  长期以来,海洋贸易规则一直主导着全球贸易的发展,从沿海沿江再到沿边内陆的开放路径,使得陕西这样典型的西部内陆省份成为对外开放的边缘和“末梢”地带。但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陕西在依托自身区位及优势产业、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以自贸试验区为平台,以中欧班列为抓手,开始探索符合陆上贸易要求的新规则、新体系。

  冯宗宪表示,近几年,西安国际港务区对内连接了中国的海港、内陆港、边境口岸,对外连接了外国的铁路枢纽,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和海外仓,并吸引了日本等国第三方货流进入欧亚路桥通道,正在促进形成“一带一路”的海铁、海铁公、海铁公空等多式联运,从而推动陆海统筹、东西互助的开放新格局。在促进中欧班列(长安号)安全顺利通达和完善跨境陆路贸易规则等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如开发“北斗在途监测系统”,实现集装箱智能化运输创新;“线上订仓平台”提高班列运行效率,“舱单归并”节约企业成本,首创中欧班列“延误险”给企业吃上“定心丸”。

  冯宗宪建议,在今后的发展中,地处中国内陆的陕西自贸试验区继续发挥自身区位优势,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往实践,总结现有经验做法,勇于探索,为陆上贸易规则的制定提出中国方案。

  对于陕西自贸试验区未来的发展,冯宗宪还建议应对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大开放结合的新形势,要积极对标国内外高水平自贸区,立足西部内陆自贸试验区的定位,发挥自身科技、教育及文化优势,补齐金融短板,解决自贸试验区分布及管理体制上的碎片化问题,尽快启动“自贸试验区2.0”版本的建设,积极考虑自贸区扩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使命,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