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报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督导情况 6个项目1个检测单位被批评

2019-04-18 09:23:32|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吴宇婷|责编:赵滢溪

  陕西省住建厅近日通报3月11日至29日对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督导检查情况。此次督导检查,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47个,下发执法建议书22份。

  本次专项督导采取查看建设主管部门资料、随机抽查建筑施工项目、现场通报反馈问题隐患等方式,对各地市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了督导。通报显示,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都能够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行业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指导各区县对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全面的检查,对安全生产隐患比较多的施工企业、项目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有力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对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项目,采取约谈项目负责人、现场组织学习相关法规标准的方式,督促项目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治。督导检查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不扎实。

  同时,对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隐患较多的西安市蓝田县韵达西北快递电商基地总部办公楼、陕西(杨凌)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加速器工程、汉中市西乡县东和·幸福里3#楼项目、安康市平利县工业园区棚户区改造(万宁华府)项目、铜川市新区鸿基东路碧桂园翡翠公馆建设项目、延安市洛川县朝阳小区1—5号楼商铺及车库工程项目等6个项目和咸阳新鼎立建筑工程质量监测有限公司1个检测单位提出批评。

  针对此次督导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已向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被抽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管理首要责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开展标准化考评工作。同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问题隐患,要跟踪问效,组织进行“回头看”,特别是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记者 王嘉 通讯员 付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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