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提高失业保险待遇 下月起调整至1620元/月

2019-04-24 13:23:48|来源:西安日报|编辑:王菲|责编:程茜

  (记者 顾荣)4月23日,西安市人社局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西安在失业保险方面已经实现了同城同待遇,也就是说失业保险金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统一调整提高至1620元/月。

  22日,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从2019年5月1日起,全省统一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类区及标准。其中,一类区1620元/月,二类区1530元/月,三类区1440元/月。

  目前,陕西省实行最低工资标准与地区所在类别挂钩的方式确定,失业保险待遇参照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类别执行。就失业保险方面,西安市全市缴费标准、缴费比例已经实现了统一标准,所以失业保险待遇也实现了同城同待遇。此次调整后,失业保险待遇全部按一类工资标准类别对待,即16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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