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洋县:守护绿水青山换来金山银山

2019-06-18 17:25:24|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洋县 守护绿水青山换来金山银山

  “每年我都来洋县旅游,这里天蓝、水绿、景美、空气清新,让人非常舒心。”来自西安的游客张丽一边游玩,一边高兴地说。

  位于秦岭南麓的洋县,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不动摇,立足资源禀赋,大力实施生态工程,不断绘制山清水秀、天蓝气净的鹮乡新画卷,为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洋县先后出台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纪问责办法》等系列文件,建立了全县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村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员和生态护林员。”洋县副县长席均说。

  洋县紧扣“生态文明 绿色发展”的主旋律,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主线,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常态化研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并在汉中市率先成立了县区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这是我遇到的最严厉的一次环保审查,要在有机产业园区落户,首先要经过严格的环保审查,只要有一项达不到环保标准,直接就否决了。”陕西佛缘中药产业集团洋县分公司工作人员杨洋说。

  近年来,洋县不断推动循环经济发展,逐步实现工业发展“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大企业引领、大项目支撑、园区化承载、集群化发展”,依靠资源整合、技术创新、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等手段,培育以发展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为“引擎”的县域经济发展新动能,禁止高污染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落户,以园区跨越发展带动工业转型升级,从源头上实现“生态立县”目标。

  “守护绿水青山、实现永续发展,既要守得了、护得好,还必须同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动真碰硬。”洋县县长杜家才说。

  2018年,洋县立足“防治结合”的原则,对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已发生的问题坚决做到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挂图作战、一案三交、跟踪督办、逐案销号。在秦岭生态保卫战打响后,洋县迅速确定了县、镇、村三级秦岭生态保护网格巡查员290人,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级联动、落实责任”的监管工作机制;设立400多万元的秦岭生态治理专项基金,引导洋钒公司投入3000万元用于桑溪矿区生态治理修复。2018年,全县累计削减散煤9200吨,取缔砖瓦、石灰、采石等“散乱污”企业42家,督促80多家餐饮服务单位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清理燃煤锅炉222个,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7天。

  “好几年没有回家了,这次回来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家乡的天更蓝了、水更绿了!”正在赏花拍照的李玉霞说。

  洋县积极贯彻落实“水十条”“河长制”,深入开展汉江“清澈”行动;以大气、水、土壤、自然保护区、秦岭生态保护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严问责百日会战行动。2018年以来,全县19条河流共设置各级河长63名、村级管护员154名,累计开展清河行动100余次,关闭违规采砂场22个;出动执法人员760余人次,检查企业382家次,立案处罚15起,罚款68.5万元,约谈企业21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5家,移送公安机关拘留4人,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洋县先后投资3亿元,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70多个,城乡新增绿地面积40余万平方米,铺设污水收集管网6000余米,项目示范村定点垃圾清理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如今,秀美鹮乡、生态洋县正在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记者 王永锋  通讯员 李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