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那些事儿

2019-07-10 10:46:01|来源:西安日报|编辑:吴宇婷|责编:赵滢溪

  西安市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近日,“垃圾分类处理”霸屏各大新闻头条,相关字眼占据热搜榜单第一。4月16日,西安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垃圾分类有规可依,这意味着我市“全民分类时代”即将到来。

  古代城市垃圾是如何处理的?

  据典籍记载,早在先秦时期,城市已经颇具规模,人口开始密集,当时的统治者制定了相当严格的法令。据《汉书·五行志》:“商君之法,弃灰于道者,黥。”灰即垃圾;黥是在人脸上刺字并涂墨之刑,为五刑之一。

  唐代为了处理垃圾问题,国家颁布了相应的法规,其严格程度不逊于先秦。据《唐律疏议》记载,在街道上乱扔垃圾的人,会被处罚六十大板。如果执法者纵容市民乱扔垃圾的行为,也会被一起处罚。唐朝时还出现了以回收垃圾、处理粪便为职业的人,有人以此致富。

  宋代为了管理城市的环境卫生,设置了专门的机构:街道司。街道司下有专职的环卫工人,据《梦梁录》的记述,其职责包括洒扫街道、疏导积水、整顿市容。像开封、临安这样的大城市,每天早上都会有几百个环卫工人打扫街道,处理垃圾。

  明代城市的垃圾处理形成了完备的产业链,以垃圾粪便为例,就有专人负责在城市回收垃圾粪便,再运到乡村出售用于耕作。除此之外,城市的垃圾会进行分类,各种生活垃圾都有专人回收,这也是早期垃圾分类的雏形。

  清代官府将唐律中的“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改成了笞四十。不过其执行状况非常可疑,因为清朝的城市街道卫生状况似乎比明朝更为糟糕。《燕京杂记》记载:“人家扫除之物,悉倾于门外,灶烬炉灰,瓷碎瓦屑,堆积如山,街道高于屋者至有丈余,人们则循级而下,如落坑谷。”这说明当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已经出现。

  分类成为生活垃圾处理减压阀

  随着时代变迁,我国近三分之二大中城市被生活垃圾包围。比如,作为西安唯一的垃圾填埋场,江村沟垃圾填埋场于1994年启用,当时设计的日处理量是2600吨,能用50年。由于西安城区快速扩张,生活垃圾不断增长,江村沟已不堪重负。摆脱“垃圾围城”,鼓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成为减轻垃圾处理压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关键所在。

  事实上,早在1993年,原建设部出台《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我国多次制定相关垃圾分类规则,陆续推进实施也已有20多年历史。但早些年由于垃圾填埋场建设成本、运营成本较低,技术简单成熟,对垃圾的要求较低,因此各地普遍采用填埋守法。

  但长此以往,垃圾填埋场不仅会产生大量渗滤液产生水体污染,还会释放有害气体污染大气并且对人体产生伤害。此外,近年由于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的产生量不断飙升,可填埋的土地却越来越少,填埋方法已经无法满足需求。加上渗滤液的泄露造成地表水、地下水的环境危害屡见不鲜,“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呼声越来越高。

  2000年后,各地开始重视垃圾焚烧。垃圾焚烧处理不仅可以通过焚烧实现垃圾减量化,还可以同时发电并利用余热提供暖气等。焚烧后的灰烬经过无害化处理最后用来填埋,大大地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当前,我国焚烧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垃圾处理不好,将会危害百姓的生存环境。历史早已证明,如果对垃圾疏于处理和管理,势必会造成城市环境恶化,影响人们生活。2019年6月,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西安、咸阳、西咸新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如何分类成为日常判断题

  对于垃圾分类,一个基本的社会共识是:这是个趋势,有利于垃圾减量和无害化处理,能够最大限度实现垃圾回收利用。然而垃圾分类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使很多城市的垃圾分类尝试流于形式。

  比如,生活垃圾如何正确分类的第一道“判断题”——牛奶盒是否需要洗干净才能扔?在家洗头、修刘海,产生的碎发、落发,属于哪种分类方式?此外,垃圾分类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一个环节没有做到,整个系统就不能形成闭环。因此,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必须在各个环节上都下足功夫。

  针对生活中常见却又分不清楚的垃圾该扔在哪里,“上海发布”联合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开发的垃圾分类查询功能已经上线。如果对生活垃圾分类有困惑,可以打开上海发布微信,选择“市政大厅”-“垃圾分类查询”,输入查询对象的名称,就能得到参考信息。

  而生活垃圾分类的效率和质量也需要相应的约束甚至惩罚性条款顺利实施。目前上海市采取了一系列严格举措,先从源头上制止乱扔。据报道,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当天上海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各类单位4216家,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623起,依法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20起。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违反《办法》相关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规定,随意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各区县已经采取措施推进垃圾分类,到9月1日《办法》正式实施尚有时日,将根据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及时改进分类措施,确保我市垃圾分类行之有效。(记者 庞乐  实习生 张婧轩 文/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