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旅集团推进“体旅融合”发展 促进体育发展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

2019-08-06 18:29:2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柳洪华|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王娜 通讯员 胡潇):为了助力西安打造绿色旅游城市,搭上“体旅融合”的快车道,8月5日,陕西旅游集团(以下简称“陕旅集团”)举行了以“2019陕西旅游集团i奔跑荧火主题夜跑”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这一创新工作的启动,不仅正式拉开了陕旅集团“旅游+体育”融合发展的序幕,也为西安体育事业发展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2019陕西旅游集团i奔跑荧火主题夜跑”启动仪式环节 摄影 胡潇

  “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大势所趋

  近年来,国家鼓励“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倡导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全民体育运动已经上升到富国强民的国家战略层面,普及、发展全民运动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势已来。此次陕旅集团将景区运动融入其中,以为民众提供优质、安全运动场地,助力城市体育事业发展为己任,让旅游牵手体育,开创全民健身的新时尚。

  作为引领陕西省文化旅游产业创新发展的先导者和践行者、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以下简称“陕体集团”)的坚强后盾,陕旅集团在推进西安打造赛事之城中担任重要的责任。据了解,赛事之城正常每年至少有30到50个一级赛事,而目前西安却不足十分之一,能不能在西安打造中国赛事之城,是陕旅集团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陕体集团不是一个独立的单位,陕体集团是陕旅的一部分,陕旅集团要以全集团的力量和陕体集团站在一起。”摆脱西安打造赛事之城所处的困境,陕旅集团董事长周冰坦言道。  

  陕旅集团大发展的格局已经拉开,此次陕旅集团将以“荧火”主题夜跑为契机,形成“i奔跑”品牌概念,探索出一条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子,促进陕西经济社会的日益繁荣,让体育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陕旅集团、陕体集团领导及各跑团代表合影留念

  借助“萤火”主题夜跑 实现复合型品牌发展战略

  “荧火跑”系列赛,作为陕旅集团打造全民健身自主的IP品牌赛事,旨在推动体育与旅游、文化、健康融合,让广大参与者跟着赛事去旅游,享受美景,体验美食。其成效不仅是建立一项全民运动平台,还将推动体育产业与当地旅游、民俗文化、大众健康的进一步融合,对于引领全民健身潮流、加速体育产业发展、弘扬体育文化兴盛、全面展示城市风貌层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本次赛事共设3站,首站白鹿原影视城站将点燃赛事,并持续传递至最后一站,白鹿原影视城将向跑者展现当地特色民俗文化,起跑前将进行“点亮白鹿原”仪式;第二站中国·周原站作为本次系列赛事的延续,将继续传递奔跑,跑者们也将手持当地独有的古风灯笼进行奔跑,展现周文化作为国学之基的文化底蕴;收官之战圣地河谷·金延安站,活动现场以红星作为主要元素。

  “‘i奔跑’的帷幕正在徐徐拉开,体旅融合发展逐步在成为产业孵化的主引擎,体育与旅游的合作将进一步壮大各自的资源优势和协同能力。下一步,陕旅集团将继续坚持精品旅游发展方向,紧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探索文体旅融合发展新模式,着力提升节会赛事活动的市场化运作程度,为市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文体旅产品,打造陕西具有影响力的文旅品牌活动,为推动全市文旅产业做大做强作出积极贡献。”陕体集团总经理高勤银说。

  近几年来,陕旅集团在走好融合发展的道路上稳扎稳打,着力打造新业态,从崆峒山、华清宫、白鹿原影视城等重点景区,到《长恨歌》《延安保育院》《红色娘子军》等演艺产品,刷新着市场对陕旅集团的认知。正如周冰在2019年半年工作会上所言:“陕旅集团近几年的综合发展,除了为自己赢得了一份安身立命的招牌之外,也肩负起了更多的社会使命。”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