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监委第一届30名特约监察员上岗

2019-08-30 17:07:56|来源:陕西日报|编辑:吴宇婷|责编:赵滢溪

  8月28日上午,30名来自各行各业的代表从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手中接过沉甸甸的聘书,正式上岗,开始他们为期3年的特约监察员履职生涯。

  为什么要聘请特约监察员?30名特约监察员都有谁?特约监察员是什么“员”?今天,本报记者带你一探究竟。

  这30名特约监察员,包括省人民检察院第七监察部主任肖力波等机关工作人员,西安财经大学校长方明等无党派人士,来自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周一村的村党支部书记齐平等基层人员……

  “特约监察员来自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方面具备独特优势。”省监委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虽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但30名特约监察员个个都经过层层审核、精挑细选,除了政治素质和工作作风过硬,在群众心中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要这么严格吗?是的。因为特约监察员是一支身份特殊、工作特殊、性质特殊的队伍。

  自1989年5月原监察部建立以来,我国的特邀监察员制度已走过30个年头。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国家监察机关和监察工作职责定位发生了新变化,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监察法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监察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监督。

  去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印发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决定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并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根据《工作办法》,特约监察员需按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

  “特邀监督员”“特约监督员”看似一字之差,但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看来,“特约”更体现了权利、责任、义务的统一,能更好地推进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的落实。

  监督是特约监察员的主要职责。监督对象是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体的职责包括: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制定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等等。概括起来,就是“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宣传员”。

  这样的监督是不是可有可无的“自选动作”,或者做做样子、走走过场就可以“交差”?

  不是的。省监委有关负责人在聘请大会上明确表示:“特约监察员必须敢于监督,讲真话、进诤言,及时反映了解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批评。”

  “要发挥行业优势、知识优势和资源优势,围绕纪检监察领域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把群众最为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反映上来,把基层创新经验总结上来,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精准靶向。”

  那么,特约监察员的“监督”有没有效力?有多大的效力?

  “对特约监察员指出的合理问题,我们一定严肃对待,认真研究并给予答复。我们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和作风问题的态度是坚决的,该调离的调离,该处分的处分,没有任何情面可讲,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省监委有关负责人在聘请会上为特约监督员们“撑腰打气”,并表示要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积极为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尽管特约监察员们对纪检监察工作还比较陌生,但大家都信心满满。“能够被聘任为省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我深感使命在肩、无上荣光……”在聘请会上,马玉红第一个发言。

  西安财经大学校长方明表示:“要珍惜、爱护这份荣誉,要讲忠诚、勇担责、重学习、严自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

  ……

  会后,省监委就贯彻落实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与任务、监察法等内容对特约监察员进行了培训。30名特约监察员全身心投入学习,开始充电。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期待,来自特约监察员们的履职风采……

  省监委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琳(女)、于明(女)、马玉红(女)、王埃平、王晓蓓(女)、王浩公、王海峰、王海鹏、王曼利(女)、方明、庆群(女)、齐平、许锋、李永宁(女)、李成山、李勇、杨海艇、肖力波、辛霞(女)、汪勇、沈泉、宋张骏、陈怡平、赵之胜、郝萌(女)、昝林森、高岭、阎延安、禇宸舸、魏伟。

  (记者 董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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