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蓝桥镇:小香菇撑起秦岭深山群众“致富伞”

2019-09-05 16:13:59|来源:陕西网|编辑:柳洪华|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蓝田县蓝桥镇:小香菇撑起秦岭深山群众“致富伞”

  “帮助深度贫困户尽早脱贫,防止脱贫群众再返贫,才是我们村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辛群良说这话的时候目光特别坚毅,50岁的他,在蓝田县蓝桥镇狮峰村党支部书记岗位上已经干了17年。

  9月4日10时许,走进蓝桥镇狮峰村食用菌种植基地(蓝田窄峪种养专业合作社),呈现一片忙碌的景象,女工们正将刚刚采摘的新鲜鲜菇进行分拣,身后的大棚架子上密密麻麻的白色菌棒袋层层分立,开柄展伞。一根根菌棒上一簇簇、一丛丛的“致富伞”长势喜人。

  见到辛群良时,他正在跟村民一起给前来拉货的客商装车,分类好的一框框香菇在道路两旁堆放有序。在他忙碌的间隙,记者和一旁同样是等待辛群良的客商“闲聊”了起来。

  小伙子30出头,自称姓杨,在辛家庙从事食用菌批发生意已近十年,每天都要从这里拉走三四千斤的鲜菇。他称在这里“拿货”之前,都是从河南灵宝进货,自去年发现这里“新货源”后,变成了狮峰村的“老顾客”。

  杨老板称,蓝桥镇地处秦岭腹地,群山环绕,植被茂密,气候湿润,水源纯净,昼夜温差较大,是适合食用菌生长的优生区域,这样的环境长出来的香菇朵形圆整、花纹自然、脆嫩爽滑、芳香肉厚,品质好,自然很受市场欢迎。

  聊得正在兴头上,不觉天空飘着的小雨渐渐变大,货车已经装满。

  当下,香菇生产遍及全省各地,如何聚焦香菇产业,“种”出特色,在市场大考中交出满意答卷,最终还要用品质说话。

  和辛群良约定的采访,因为他的忙碌,不断被打扰。得知记者想了解脱贫工作相关情况,他找人喊来了大棚内务工的李宏民。

  53岁的狮峰村村民李宏民家里距离狮峰村食用菌种植基地约七八公里,得知记者要采访,显得有些拘束,因患有轻度听力障碍,在热心村民的帮助下,才了解到他家的大致情况。

  李宏民家里6口人,父亲已85岁高龄,年迈多病;妻子二级残疾,生活几乎不能自理,洗衣做饭等日常家务都帮不上忙。三个孩子,一个上初中,两个上小学。一家人住了三间砖混平房,属于在册低保贫困户。

  李宏民本人文化低,无任何技能,过去靠种六七亩山地和上山挖药材维持生活。

  在照顾年迈父亲、患病妻子的同时,他于2018年开始在产业园就业,经技术员培训,目前已掌握了菌棒注水技术,月均收入可达3000元以上,预计2019年底,产业园务工、分红、转移性收入等家庭总收入可达48000元左右。

  辛群良介绍,包括李宏民在内的低保户贫困户,狮峰村还有14户43人,通过在食用菌种植基地务工和按期分红,有望如期实现脱贫。

  据了解,狮峰村食用菌产业园和移民搬迁配套产业园,吸纳134户重点帮扶户、26户在册贫困户入股,共建食用菌大棚234个,其中狮峰食用菌产业园2018年分红16万元,分发工资57万元,移民搬迁配套产业园建设大棚100个,投产香菇菌棒30万袋,帮扶70户贫困户,保证移民搬迁社区和下年度产业运转经费。

  一排排大棚鳞次栉比,一袋袋菌棒整齐排列,一朵朵浅褐色的香菇升柄展伞,圆鼓鼓沁香诱人,一派生机勃勃。在狮峰村的香菇产业示范带动下,蓝桥也成为名副其实的食用菌小镇。一朵朵美丽的“香菇伞”,正成为当地群众脱贫的“致富伞”,越来越多的农户通过种植香菇走上了一条稳定的增收致富之路,村民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勾勒出一道幸福的农村美景。

  蓝桥镇党委委员樊超介绍,在圪塔庙村扶贫产业园,对社会帮扶捐赠资金和28户贫困户入股资金进行捆绑,建设食用菌大棚20个,已投产香菇菌棒6万袋。在北沟村和新店子村,对23户62人在册贫困户产业资金与个体资金进行整合,发展建设2个食用菌产业园,吸纳贫困户就近务工和按期分红。

  自2017年以来,蓝桥镇共发展食用菌产业大棚525个,占地面积258亩,共投产菌棒211万袋(其中蘑菇135万袋、香菇72万袋、木耳4万棒)。截止2019年上半年,全镇食用菌产值约2000万元,入股贫困户210户。

  通过前期示范引领,蓝桥镇吸纳返乡创业人员建成食用菌基地3个,外地创业者建成食用菌基地4个。计划明年扩大规模再发展食用菌500万袋以上,形成多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区域,帮群众拔去“穷根子”,栽下“摇钱树”。(文/ 南楠 图/叶剑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