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荒山秃岭”到“绿满山川”——延安退耕还林20年记

2019-09-24 09:30:29|来源:新华网|编辑:柳洪华|责编:赵滢溪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纵横的沟峁中、光秃秃的山梁上风沙漫布……曾是陕西延安给人们的印象。然而,退耕还林20年来,延安按照中央要求,百余万延安人参与其间,建设美好家园。经过不懈努力,延安植被覆盖度由2000年的46%提高到2018年的81.3%,延安大地发生了一场由黄到绿的巨大而深刻的转变。

   “一眼眼风沙,一声声嘶喊”

  几十年前的延安,许多人记忆最深刻的就是沙尘暴肆虐,尘满面、土满身。大地就如同老电视剧里的场景一样,纵横的沟峁、光秃秃的山梁,单调的底色上仿佛能听到苍凉的歌声——“翻了架圪梁拐了道弯,满眼眼都是黄土山”。

  “早年间的三四五月,我们这沟里、塬上,整日刮大风。那风一来的时候,远远就能先瞧见一个高几十米的黑台子,眼看着刮到跟前,连太阳都遮了。瞬间白天里就黑得啥也看不见了。”延安市宜川县辛户村村民张延刚说。

  “狂风阵起,哪辨昼与昏,因此上把万紫千红一笔勾”,这是文人诗作对那时延安的描述。当地人说:“过去我们这里的人,男的不敢穿白衬衫,女的不敢穿白裙子,出去转一圈,回来就成土色了。过去,家家门后都挂着个掸子,进门头一件事就是拿了掸子在门口掸土。”

  山扛不了风,地保不住水。一年到头面朝黄土背朝天,却常常连播下的种子都收不回来。资料显示,20世纪末,延安水土流失面积高达2.88万平方公里,每年流入黄河泥沙2.58亿吨,约占入黄泥沙总量的六分之一。

  “山坡坡草草黄又绿”

  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启动退耕还林政策,在延安提出 “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个体承包、以粮代赈”的十六字方针。这是一场深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生态治理工程。据延安市政府统计,在延安,有28.6万农户、124.8万农村人口,参与到这一工程之中。

  退耕还林之初,并非一帆风顺。“刚开始退耕还林,林业局拉来树苗,不少人不好好种。一棵苗子拿几个土块盖上就算栽好了,活下来的树苗才一半。”延安市吴起县马湾村村民马万山说,“1999年,很多人说退耕的粮食和补助怕是哄人的,到了2000年,粮食和补助真的发到了每一户,大伙儿这才信了。”

  “手里有粮,心里不慌”,补助的兑现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当地农户的积极性,人们以高涨的热情投入到植树造林当中。

  和“插个树枝就能活”的江南不同,为了种树,延安人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一年中的春、秋两季,是种树的季节,而天气这时往往还很冷。在延安黄河两岸的白于山区,为了在陡峭的山崖上种树,农民们把树苗放在背后的背篓中,匍匐着身子,手脚并用地爬上去。

  “在滴水成冰的天气里,农民不仅要来回多趟背树苗,还要在几乎直立的山崖上挖坑、种树。渴了喝口凉水,饿了啃个干馍。”一位曾多次采访退耕还林的当地记者说。

  乱石丛生的陡峭崖畔,存不住水、种不了树。但人们却并没有放弃,他们想出办法,沿着崖畔用石头垒坑,在坑中填入运来的黄土,把大苗栽进去,再进行灌溉。在一面面陡峭的山坡上,延安人用这样的“土办法”,种活了一片片树林。

  “嗨不下”个绿色新延安

  不惜力、不放弃,延安人凭着对绿色的执着追求,改变了黄土高原的面貌。根据陕西省林业局统计数据,延安完成退耕还林100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2.5%,植被覆盖度由2000年的46%提高到2018年的81.3%。

  气象资料显示,退耕还林后,延安沙尘天气明显减少。城区空气优良天数从2001年的238天增加到2017年的313天,入黄泥沙量从退耕前的每年2.58亿吨降为0.31亿吨。随着植被增加,野鸳鸯、环颈雉等许多候鸟结伴还乡;原麝、黑鹳、金钱豹等多年不见的野生动物,也重现山林之间。

  退耕还林还为延安带来了产业发展的新机遇。张延刚所在的辛户村,退耕还林后在政府的指导下调整产业结构,全村1740亩地都改造成了苹果园。过去一家种十几亩地却吃不饱肚子,现在村里人早已不为吃饭发愁。

  “现在我们村谁家年收入没有个十几万?”在辛户村,村民们从山沟里的窑洞,搬到了塬上新房。经过统一规划的新村,粉墙黛瓦、花树环绕,彰显着山里人家的富足。

  延安市林业局统计显示,在延安,宝塔、安塞的山地苹果,延长、宜川的花椒,吴起的香瓜,延川的红枣,黄龙的板栗、核桃,成为退耕群众重要的收入来源。目前整个延安林果面积已达676万亩,仅苹果年产值就达到120亿元。在主导产业支撑下,延安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退耕前的1356元提高到2018年的10786元。(记者姜辰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