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起陕西省所有类型电动自行车均需登记挂牌

2019-09-24 10:59:4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柳洪华|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柳洪华):9月23日,国际在线陕西频道从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陕西省决定从2019年9月24日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

  据了解,从2019年9月24日起,陕西省所有符合新强制性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和2019年4月15日前在用的未挂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均应登记挂牌;已经登记挂牌的车辆号牌继续有效,如自愿更换新式号牌的需重新进行登记挂牌。今后,新购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应在购车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挂牌。

  2019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为2019年4月15日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期,逾期未登记挂牌的,不再办理登记挂牌业务。2019年4月15日至9月24日期间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参照集中登记挂牌期政策执行。2019年9月24日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挂牌。从2020年1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2022年6月30日之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临时号牌作废,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用户可登录“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微信服务号,进行资料预录入、预约办理时间和网点。预约成功后,用户可到预约的车管所或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授权的社会代办机构办理登记挂牌。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按照陕价行函【2006】96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牌证工本费(号牌5元/面,行驶证1元/证),不得搭车收费、强制消费。

       据悉,在电动自行车的号牌样式中,合标电动自行车号牌为蓝底白字,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临时号牌为黄底黑字,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号牌为橙底白字。此次关于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的通告自2019年9月24日起实施,并由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进行解释。

合标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样式(蓝底白字) 供图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外卖类合标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样式(橙底白字) 供图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快递类合标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样式(橙底白字) 供图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临时号牌样式(黄底黑字) 供图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外卖类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临时号牌样式(橙底白字) 供图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快递类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临时号牌样式(橙底白字) 供图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