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部门与专家市民专题研讨 重污染天应急响应措施

2016-11-14 12:04:18|来源:西安晚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机动车咋限行?中小学幼儿园咋停课?昨日下午,在市应急指挥大厅会商室,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我市九部门、专家以及市民代表,对各部门承担的应急响应措施进行专题研讨。

  启动Ⅰ级响应时 全市限行50%机动车 中小学将停课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为《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统领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其子预案包括市级单位重污染天气部门应急预案,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中明确规定,当启动Ⅲ级响应时,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2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启动Ⅱ级响应时: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教育部门督导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公安部门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

  启动Ⅰ级响应时,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教育部门督导全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5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关于中小学停课

  专家:应分类分区域管理 不能一刀切

  昨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试行的《西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细则》做了系统介绍,学校将“停课不停学”,并对不同时间段接到停课指令做了相应安排。譬如当停课指令发布在7:30至12:00之间,学校将在中午12:00放学后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家长,不能返家的学生,学校将安排室内活动,确保学生在校安全,直至家长带回。

  “130万学生停课,涉及130万个家庭。”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何鑫建议,学校应加强与市指挥部办公室沟通,并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媒体、老师与家长交流手机网络平台等方式及时传达停课通知。学校应当按照性质分类,譬如寄宿制学校如果停课意义并不大。建议教育部门对130万学生分级、分类、分区域进行管理,避免一刀切。

  市民代表刘先生说,建议将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也纳入预案管理范围内,并吸纳民政部门,从社区开始,加大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宣传。此外,刘先生建议,为了保障孩子身体健康,建议提高学校硬件设施,为教室加装通风、空气净化器等设施。

  关于机动车限行

  应急响应确定要及时发布

  “接到限行通知,我们会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预通告。”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市公安局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预警行动与应急响应工作预案(修订稿)》,提出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的限行规则,并提出全天全区域限行。

  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研究员黄汝锦介绍说,一辆黄标车的排放相当14辆绿标车排放的综合,因此要加强黄标车的限行管理。他建议城区与郊区限行重点区别对待,城区重点围绕机动车总量控制,郊区重点围绕夜间及冒黑烟车辆,明确时段、区域,并加大宣传力度,应急响应确定后应第一时间发布,并考虑公交、地铁运力等方面,减轻因限行对公众的影响。

  一位市民代表认为既然周末不限行,应该以周一到周五为一个循环来确定,而不应该以日期作为标准,容易将限行尾号搞混淆。市应急管理处处长范升彦表示,各单位应根据预案的目的、依据以及能完成任务的能力合理制定预案,并分析本单位承担任务的污染因素,采取和强化响应措施。

  随后,西安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局、市城投集团分别解析各自的部门预案及实施细则,充分听取专家和市民代表的建议和意见,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细化各部门的预案,更好地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