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降为Ⅲ级 今日机动车限行尾号为1和6

2016-11-21 11:02:49|来源:陕西传媒网|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11月20日,记者从西安市新闻办获悉,当日中午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将应急响应降为Ⅲ级,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依照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11月17日9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升至Ⅱ级。经气象、环保部门会商,结合中省预报结果综合研判,受冷空气南下影响,西安市扩散条件逐步好转,环境空气污染程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市气象台已将霾橙色预警降级为黄色预警。但受冷空气南下前污染累积影响,20日西安市总体环境空气质量仍将维持在中度污染水平,部分区域或时段将出现重度污染,预计从11月21日夜间开始,此次污染过程将快速减轻或消退。

  今天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继续实行禁限行,机动车尾号数为1和6的,禁止上路行驶。同时,在执行限行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解除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汽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管理。(记者 秦骥)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