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考将报名 同时报体育考试统一考试项目

2017-03-07 08:46:22|来源:西部网|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原标题:西安市中考3月13日起报名 同时选报体育考试统一考试项目 

  今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将于6月28、29进行,体育考试统一考试将于4月6日至30日进行。记者从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获悉,2017年西安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3日至17日。西安全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同时选报体育考试统一考试项目。

  3月8日至10日为集中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条件为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且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1999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年龄不限;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者应具有西安市正式户籍(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亲或母亲持西安市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西安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西安市初中学校毕业;

  不得报名的几种情况为: 职业技术学院、中专、技校、高中、职中的在校生; 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 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非西安市户籍且不符合政策规定者。

  报名时间为3月13日至17日。3月8日至10日为集中资格审查时间,各相关中学在此时间段内,应做好报名相关准备工作,并办理完毕应届生集体报名的资格审查手续。全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同时选报体育考试统一考试项目。

  采集考生数码照片 班主任现场确认身份

  具有西安市初中学籍的应届生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报名。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未在区县教育局划定学区学校就读的四区三县应届考生,可在原划定学区学校参加本区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在外市就读的西安市户籍初中应届生,持户口本、就读学校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教育局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西安市户籍的往届生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非我市户籍的往届生,持规定证件材料,到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所在区县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西安市2017年中考告知书》(含有报名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报名条上的报名号和密码,登陆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xaks.com.cn)进入中考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有关规定后,按照要求如实输入报名信息。考生应自行保管好自己设置的登陆密码,不得遗失、不得泄露。

  报名考生须交纳报名考务费40元。报名结束后,各区县要及时采集考生数码照片。照片采集时,在校生必须由班主任现场确认考生身份。非在校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实。

  沣东新城所辖学校招录 仍随原所属未央区和长安区进行

  在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中,要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考生知晓各项报名政策和规定的基础上,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要指定专人认真审核考生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报名办法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同时,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学校,要将与中考报名相关的后续录取政策告知考生。即,按照现行西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城六区(碑林、新城、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四区三县(阎良、临潼、长安、高陵、周至、户县、蓝田)分区县组织实施,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所辖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仍然随原所属未央区和长安区进行,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学校录取以地市为单位全市统一组织实施。

  任何学校或组织不得限制或阻止符合规定的考生报名。各区县应向社会公布本区县的投诉电话。对于考生投诉,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落实情况并向当地教育局汇报,妥善处理。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