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阎良环境监测站造假:布条“锁”门 随意靠近

2017-04-17 09:19:56|来源:陕西传媒网|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4月11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查组向陕西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指出,西安市长安区、阎良区相关人员环保底线意识不强,人为干扰国家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正常运行,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施造假,造成恶劣影响。

  数据造假成为西安市环保系统一年来闭口不愿谈的事情。此次作为督查组反馈的一个内容,再次引起公众高度关注。

  那么案发一年了,事情进展如何?华商报记者接触多个部门及相关人员,还原空气自动监测人为造假的真实过程。

  长安环保局造假牵连5人

  华商报记者经多方了解,西安市长安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长安监测站)系环保部确定的西安市13个国控空气站点之一,通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采集,处理监测数据,并将数据每小时传输发送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根据这些数据,一方面通过网站实时向社会公布,一方面用于编制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月报、季报和年报,向全国发布。长安监测站为国家直管监测子站之一,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武汉某公司进行运行维护,不经充许,非运维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016年2月份,长安区监测站回迁至长安区内某大学的动力楼顶。时任长安监测站站长的李某利用协助监测站搬迁之际,私自截留了监测站钥匙并偷偷记下了监测站监控电脑密码。有了钥匙和密码,进入监测站就方便多了。

  2016年初,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仪器显示,长安区空气质量一直处在污染状态。此时,长安区环保局个别领导打起了监测站空气探孔的主意。2016年2月份至3月份之间,在时任长安区环保局局长何某的授意指使下,长安监测站站长李某、工作人员张某多次潜入长安监测站内,利用棉纱堵塞采样器的方法,干扰监测站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功能。堵塞上棉纱,如同给采样器戴上口罩,这样数据发生变化,监测系统无法采集到真实数据。

  记者在采访时获悉,长安监测站站长李某还多次指使张某、张某某采用上述方法对长安监测站自动监测系统进行干扰,造成了该站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影响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为了防止行迹败露,2016年3月中旬,时任监测站站长的李某还指使张某、肖某潜入长安区监测站内将监控视频删除。

  作为全国首个环境空气监测造假案件,给空气监测探孔处堵塞棉纱是谁想到的?华商报记者多方了解,有的人根本不知道,有的知道一些内情的人坚决不透露,只说一切等法院开庭后就会明朗。

  阎良环保局造假牵连2人

  西安市阎良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简称阎良监测站)系环保部确定的西安市13个国控空气站点之一,它同长安监测站一样,通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采集、处理监测数据,并将数据每小时传输发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一方面通过网站实时向社会公布,一方面用于编制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月报、季报和年报,向全国发布。华商报记者采访获知,从2016年2月起,时任局长的唐某为改变系统自动监测结果,在明知正常途径无法改变数据的情况下,仍指使监测站站长张某采取手段降低监测数据。

  2016年2月至3月,在唐某的授意下,张某多次潜入位于阎良某厂办公楼顶的监测站内,利用棉纱堵塞采集器的方法,干扰子站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功能,造成该站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影响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作。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由于阎良环保局人员比较少,监测任务比较重,每次对监测仪器进行堵塞时,都是身为站长的张某亲自去。案件发生后,该局只涉及到局长和监测站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时任局长唐某已五十多岁了,监测站长张某四十岁左右。对于谁让他们堵塞?技术又是从哪里学来的?在阎良,记者仍然没找到答案。

  随后,检察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7人进行了批捕。7人包括:长安区环保局1名局长、1名监测站长,3名工作人员;阎良区环保局1名局长1名监测站长。

  两个局的局长被带走 引起震动

  据西安环保系统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介绍,由于案件发生得比较突然,惊动了环保部和公安部,警方将涉案人带走后,又根据涉案人员的供述,从这两家单位取走了相关资料。

  由于此次造假行为,涉案人员利用棉纱堵塞采集器的时候都是个人单独操作,所以外人知道的少之又少,本单位或个人关系比较好的同事,相互之间也没有人提及此事。事件暴露后,等警方将包括两个单位的局长等相关涉案人员带走后,才引起震动。

  采访中,一位环保系统的官员坦言,造假所产生的影响非常巨大,可以说是近几年来少有的震动。事情发生后,相关涉案人员被羁押。

  事发后西安环保系统严厉整治

  据知情人介绍,省环保厅、特别是西安市环保系统内进行了史上最严厉的整改活动,各级党委专门开会要求,对监测系统内的工作人员,集中或单独进行谈话警示教育学习。

  长安、阎良监测站数据造假之后,西安市环保局专门印发《西安市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性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篡改监测数据包括下列情形: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的;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排污单位生产工况、污染源净化设施,使生产或污染状况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等等。

  同时,办法将准确性作为当前环境监测管理的重点,完善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环保监测机构、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工作质量,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可靠性、权威性,更好地为环境决策与管理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

  案件发生后,环保部将原来辖区代管变成了直管。西安市环保局专门要求,严禁长安、阎良两地环保系统的人员靠近国家直管的监测站,更不能操作任何仪器。

  环保系统工作人员介绍,长安、阎良两个监测点造假,属于全国首例,引起中省市重视。但当时的法律、法规对这样的案例却是空白,环保部为此专门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司法系统内,对一些法律条款也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可以说是影响深远。

  造假成立 但“后果严重”难判定

  近日,华商报记者在长安、阎良两地深入采访,见到了两个单位的工作人员、涉案人员亲朋好友或其他相关人员,他们都提出一个同样的疑惑:案件都已经发生一年了,两家单位7名涉案人员为何还一直羁押在看守所而没开庭审理?家属也是非常着急。

  记者通过多个渠道获悉,案件侦破在2016年4月左右结束,事后不久案件就移交到检察院,同年10月份准备开庭,检察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因作案手法属于全国首例,无案例可参考,当时的法律法规属于“空白”,法律界对此认识不一。有人提出遵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疑罪从无”和禁止类推、刑法谦抑(少用甚至不用刑罚)的原则。也有人提出严厉处理。

  记者采访时,法律专家提出,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该罪属于法定的结果犯,以涉及的计算机数量或违法所得、经济损失等认定。环境监测数据失真,确系违规,但“后果严重”无法判定。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相关裁判文书共300余件,多数以黑客攻击、木马病毒、伪基站等为非法手段,以进入计算机系统为标准,涉及信息窃取、虚拟财产盗取,无一与本案有类似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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