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协提示 老年人组团旅游谨防超低价

2017-06-21 10:30:0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昨日(6月20日),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提醒老年消费者一定要提高旅游消费保护意识,谨防超低价组团游陷阱。 

  组团慎选旅行社:陕西省消协工作人员说,老年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可通过查看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判断旅行社是否属于正规旅游企业,如有疑问可通过属地旅游部门查询;网上组团旅游时,要确认该网站是否经工商、网监部门登记备案,查看该网站主页显要位置是否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及旅行社客服和省、市旅游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信息等;出境旅游要查看《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业务范围是否有“出境旅游”字样等。老年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要多从安全与健康方面考虑,多对老年人旅游注意事项进行详细了解。 

  谨防超低价组团游:老年人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和相对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在旅游过程中的花费较小,很多旅行社利用老年人的这种心理,用超低价组团来诱惑老年旅游消费者,但到了目的地发现根本不是景点,而是用旅游做幌,迫使消费者购买质差价高的保健品、玉器等自身不需要的商品。所以,老年消费者在组团旅游时切勿只考虑价格因素,除了从旅行社资质、消费者评价等多方面进行考量外,还需要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具体行程安排等内容,不要轻信旅游从业人员的低价团费宣传,以免造成损失。 

  拒绝收取附加费:有些旅行社因60岁以上老年人消费能力有限,向他们收取旅行团费以外的附加费用。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除非旅行社提供了与其旅游内容更多的服务或旅游者主动要求的,否则旅行社不得由于旅游者存在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如附加费用等。老年旅游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多看、多想、多问,对不征得消费者同意收取旅游附加费等不合理费用的应当明确拒绝。 

  注意留存消费凭证: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切莫轻信旅行社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将其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仔细阅读,特别是有关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条款,应格外留意。如果发现有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一定要据理力争,要求对方修改,并签订书面合同。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后一定要保存好合同原件和相关缴费凭证,一旦发生了消费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及消协组织投诉。(谢静 记者 赵丽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