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特色发展之路 商南茶业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2017-07-18 17:34:48|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商洛市农业局副局长邵宝成致辞(段晓蕊 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段晓蕊):2017年7月11日,陕西省茶文化研究会专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商南县先召开。会上,商洛市农业局副局长邵宝成、商南县副县长李红霞分别介绍了商洛市和商南县的茶产业情况,同时,商南县被陕西省茶文化研究会授予科普教育示范基地。会后,陕西省茶文化研究会专家委员会成员们参观考察了商南茶叶企业并进行了互动交流。

  陕西省茶文化研究会向商南县授牌(段晓蕊 摄)

  众专家一致点评商南茶品质高 建议走有特色的发展道路

  据悉,1970年,张淑珍老师成功将茶叶栽培由南向北推移300多公里,使原本不产茶的商南县成为中国西部最北端新兴茶区。多年来,商南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茶叶产业发展,始终坚持把茶叶作为头号优势主导产业来抓,按照“规范化建园、标准化种植、规模化发展、科学化管理、公司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思路,认真研究制定茶叶发展规划,大力推进茶叶产业化建设。截止2016年底,商南县共建茶园24万亩,年产茶叶3200吨,产值3.8亿元,“商南茶”品牌价值达3.04亿元。目前,商南茶已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商南县先后被评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茶叶示范县”、“中国茶叶之乡”、 “全国名茶百强县”和“中国名茶之乡”。 

  陕西茶学首席科学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艺学院教授、陕西省茶文化研究会副会长肖斌接受国际在线陕西频道采访(段晓蕊  摄)

  “商南茶作为陕茶的后起之秀,发展速度很快。” 陕西茶学首席科学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艺学院教授、陕西省茶文化研究会副会长肖斌说到,商南茶因地处于茶叶自然分布的中国西部最北端,昼夜温差大,干物质积累多,造就了 “香高、味浓、耐冲泡,富含锌硒”的特点。

  陕西省茶文化研究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品鉴商南茶(段晓蕊 摄)

  7月11日下午,陕西省茶文化研究会专家委员会成员来到商南县茶叶联营公司考察,对商南茶进行了品鉴和交流。专家对商南茶称赞不已,一致认为商南茶品质高。

  “商南茶要在茶叶市场上立足,除了做好品质,降低成本外,还需要在制茶工艺上有所突破,做有特色的商南茶。” 台湾茶文化博士、茶叶烘焙研究专家丁得富在品鉴商南茶后建议到。

  同时,肖斌表示:“商南不应只走绿茶这一单一道路,应走百花齐发、多种多样、有特色的道路,比如已经初具成效的商南白茶。”

  商南茶人坚守种茶  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商南从不产茶到“中国名茶之乡”,除了政府的大力培育扶持外,也离不开商南茶人的坚守。商南县沁园春茶叶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无性系良种茶苗繁育、种植、加工、销售和休闲品茗为一体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规划建设的试马镇万亩白茶观光示范园,是陕西省最大的无型系示范园、最大的白茶基地之一。

  商南县试马镇万亩白茶观光示范园中农民正在为茶苗除草(段晓蕊 摄)

  商南县沁园春茶叶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王超说:“坚持做茶的原因在于,虽然商南茶叶生长缓慢,产量较低,但是商南茶品质高、无公害、深受消费者喜爱,发展前景好。”同时茶叶生产成本中,劳动力占比50%以上,作为农民的儿子,坚持做茶,可以带动更多的群众脱贫致富,这个是让王超觉得最自豪的。王超表示,未来将继续做茶,做好茶,将商南茶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发扬光大,带动当地老百姓一起走上致富快车道。

  据了解,商南县现有规模以上的茶叶加工企业6 家,茶叶专业合作社32 个,茶叶初制加工厂 200 余个,年加工能力达4000 吨,发展茶叶大户4200 多户,遍布商南县10个镇、101个行政村。带动茶农人均茶叶增收3000 元,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格局,茶产业已成为商南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