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20条招才引智新举措

2017-09-06 16:49:25|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消息:9月5日,西安市人社局召开全市招才引智推进会,贯彻落实人才新政23条,部署推进西安市招才引智工作,落实“16+N”考核指标。会上印发了《西安市创新招才引智工作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20项招才引智新举措。

  完善多元化引才机制,激发招才引智新活力

  强化项目聚才、专场招才、中介猎才、以才(团队)引才等多渠道引才模式,形成西安多元化招才引智新机制。

  1、设立招才引智“西安伯乐奖”。制定出台《“西安伯乐奖”实施办法》,对从市外新引进人才的我市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社会组织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奖励。

  2、突出人才团队引进。通过人才(团队)引才模式,集中力量引进承担国家重点产业项目和攻关科技课题的海内外人才团队,加速其项目产业化转换。

  3、引导企业招才引智。区县、开发区招才引智部门将为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宣讲招才引智政策,帮助其强化人才强企意识,调动企业自主引才的积极性,引导企业舍得花重金招引高端人才,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4、加强赴外招才引智。组团参加广州、深圳海交会、留学英才招聘会暨高端人才洽谈会等国家级大型人才交流活动,举办海外专家行业会议和海外人才专场推介会。

  5、加强委托招才引智。发挥好海外人才工作站招才引智平台优势,动员海内外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宣传西安市情、人才需求和人才政策,帮助招引人才。

  深化引进交流改革,开拓海外留才新局面

  6、创新海外招才引智机制。支持在西安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各开发区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特聘招收外籍博士后;依托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西安各企业聘用世界著名高校优秀外籍应届毕业生,支持国内高校外国留学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直接留西安就业创业。

  7、放宽高端人才政策。完善外籍A类高端人才特别通道服务机制,放宽引进外籍人才年龄限制。

  8、简化工作居留程序。对引进的外国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对外国高端人才采用承诺制,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办理”。

  9、建立人才国际化培训项目。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中长期培训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选派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赴国外著名高校、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研修、培训。

  推进 “西安工匠”建设,实现人才培养新突破

  10、提供技能人才政策保障。出台《西安市首席技师补贴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西安市获奖高技能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西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实施办法(试行)》及《西安市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补贴资金申领拨付程序》等高技能人才政策,促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1、加快推进“5515工程”。未来五年里,西安市每年将重点建设5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10名首席技师,力争到2021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0%。建立“西安工匠”和“西安工匠之星”评选活动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各类全市性高技能人才技能大赛。

  坚持用人需求导向,探索引才用才新办法

  12、支持事业单位用人主体引才。允许事业单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D类人才。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岗位限制,经核准授权后,由市级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或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实施。对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逐步探索编制备案制管理,促进高层次人才的招才引智工作。

  13、开辟公务员精准招录渠道。完善考试录用机制,调整录用政策,打破地域条件限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大西安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对部分专业技术较强的职位探索实行公务员聘任制。

  突出“一站一基地”建设,搭建人才培养新平台

  14、加快博士后工作站建站工作。出台《西安市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基地)申报程序》,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事业单位等联合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并予以资助。

  15、推进西安市人才创新试验基地建设。按照企事业单位发展需求,打破全市人才创新发展瓶颈,采用“一企业一高校一所一市场”的模式,加快人才工作创新试验基地建设速度。在鼓励创新过程中,尊重企事业单位的主体地位,将权利下放给真正有需求的单位,鼓励企事业单位走出国门,在更广阔的范围积聚人才。

  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创建人才工作新机制

  16、创新人才认定机制。制定出台《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给予相应的奖励补贴和生活保障待遇。

  17、创新薪酬绩效机制。制定《西安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审核操作流程》,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可单独制定绩效工资倾斜政策、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树立五星服务新形象

  18、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清单制”、“帮办制”服务。统筹设立人才服务专员岗位和统一受理窗口,对高层次人才提供“两个清单”、“四个帮办”服务(服务清单、政策清单;引进落户、创办企业、人才政策兑现、社保医疗教育等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

  19、实行人才项目服务经理制。安排每名服务人员联系1—2名高层次创业人才,全程跟踪、全程服务。

  20、提供“一站式”人才服务。抓好“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规范运行,在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证照办理、人才公寓申购申租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会上还印发了《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和《落实引才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供稿 西安市人社局 编辑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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