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药 你买得起了——36种高价药品被纳入医保调查

2017-09-13 08:47:46|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李玥

  原标题:这些药,你买得起了 ——36种高价药品被纳入医保调查

  尽管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对于患有肿瘤和心脑血管、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患者来说,他们治疗所需的很多高价药品并不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这些患者往往不得不面对这样的选择:要么倾家荡产使用疗效较好的高价药,要么采用花费少、见效慢的普通药。

  随着人社部将36种高价药降价并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这个选择题将不再是困扰民生的痛点。

  36种药治啥病?

  7月19日,人社部正式宣布,将与药企谈判成功的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此消息一出,不仅成为全国各级媒体关注的焦点,也在网上获得赞声一片。网友们将这一新政称为“真正触摸到民生痛点”的医疗改革。

  据了解,此次被纳入医保目录的36种药品中,有31种西药和5种中成药,包括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其中,肿瘤治疗药品占了多数,主要涉及治疗花费较大的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等病种的用药。其他药品则主要用于心血管病、肾病、眼病、精神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治疗。

  通常,患者要买到这36种药并不是容易的事情。8月30日,记者分别走访了位于西安市解放路的几家大型药房。询问多名导医后,得到了相似的回复:这36种药品,市面上的药房一般不会销售。

  即使在大医院,这些药通常也都不在常备药之列。西安市第四医院药剂科主任胡斌说:“此次被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中,只有5种药品是我们医院药房的常备药。由于这些药品一部分是进口药和新特药,还有一部分在专利期,所以产量相对较小,价格较高。此次将这些药品纳入医保后,医院将根据医疗和病人的需求,引进使用更多目录中的药品。”

  “以前,我们医院如果有患者需要使用这些高价药,患者需先向医院提出申请,然后医院再和相关药品的供应商进行洽谈、购买药品。因为这些药品的价格较高,不少患者会选择海外代购或者购买印度的仿制药。”西安市长安医院院长杨捷认为,将这36种高价药品纳入医保后,医生和患者在开药、用药时都将有更多选择余地。

  将36种高价药品纳入医保也为社会医疗保障提供了平台,为药品研发带来了更多机会。

  长期关注医疗改革的陕西省社科院副研究员杨红娟认为:“此次被纳入医保目录的36种药品与2016年的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44%,最高的达到了70%左右。这样,首先可以减少患者的治疗费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患者不必再为省钱而选择代购药和周边国家的仿制药,用药安全更有保障;其次,疗效好的创新药将快速进入市场,通过竞争激发药企的创新研发能力,推动国内药企的自主创新;最后,这一政策还可以控制医保基金大盘支出,减少社会医药费用,有利于基本医疗保险的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

  患者可以得到什么实惠?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为患者及其家庭无法逃避的现实。

  薛海是旬邑县58岁的退休工人,去年5月在当地县医院体检时被诊断为肺癌。为治病,薛海的儿女每隔半个月就要带他到西安复查、买药。“看这种病真是花钱如流水,到现在已经花了20多万元了,有7万多元还是瞒着父亲跟亲戚们借的。”一说起看病的花费,薛海的儿子满脸无奈。当被问到对36种药品纳入医保的态度时,站在旁边的薛海的女儿赶紧接上话头:“这个政策好,太好了!我父亲很快也能试试那些好药了!”

  治疗费用,是患者选择治疗方式和用药时无法回避的问题。采用现有医保目录中的药品,患者的花费虽少,但有时效果并不理想。如果想用那些药效确切、临床价值较高的新特药、进口药,高昂的药价往往令患者望而却步。

  被纳入医保目录的36种药品大部分是患者迫切需求的“救命药”,因而此次扩增医保目录也充分凸显了对民情民意的关照。

  生活环境变化和生存压力加大,导致肿瘤的临床发病率不断上升。此次被纳入目录的31种西药中,有15种正是肿瘤的治疗药品。

  即便是治疗“刚需”,也很少有患者会主动选择那些药效确切的高价药。一位乳腺癌患者告诉记者:“治疗期间,好几家医院的大夫都建议我使用曲妥珠单抗。但那种药一支就两三万元,像我这种家庭条件是根本不敢考虑的。不过,最近我看新闻说这药降价了,而且以后还能刷医保卡,我这次来医院复查,想顺便咨询一下大夫这个药的情况呢!”

  “以曲妥珠单抗为例,这种药主要用于乳腺癌治疗,临床治疗效果比较好。但是,一般患者治疗一个疗程就需要注射14支该药品,并且费用全部得自付。这次国家谈判后,它的单支价格降为7600元,被纳入医保后,患者实际承担的费用将更少。”西安市第四医院乳腺外科主任尚进说。

  政策落到实处,监管也需跟上

  “从2017年9月1日起,陕西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该目录所列药品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按规定被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8月24日,陕西省人社厅正式发文,明确回应了三秦百姓的热切期待。

  对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乙类药品管理,各市将根据疾病发病率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测算,合理确定个人具体自付比例。对主要是起辅助治疗作用或易滥用的药品,可适当提高个人自付比例,与其他乙类药品实行差别化支付。

  “这次医保的改革力度很大!我十分支持这次医保改革,但是也绝不能浪费医保的钱!”

  “将这些药纳入医保后,还要注意理性使用,避免过度使用。”

  “希望能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和简便的操作流程,给老百姓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带来便利。”

  ……

  很多市民对这一政策寄予了更多期望。

  据陕西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该政策出台后,各市将根据实际情况,探索谈判药品的管理办法,可以实行分类管理来促进规范合理用药。比如,对规定的“事前审查后方可使用”以及一些需要严格管理的药品,可采取病例实名备案、定医院或定零售药店集中供货、定责任医师负责、定结算条件、定结算流程等多种方式,确保药品在整个流通和使用环节可控可查。对一些使用量大、费用高昂的药品,还可用基本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对其进行监控。

  9月6日,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和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通知指出,2017年9月1日后产生的符合政策要求的相关药品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系统更新前,由参保患者按原有政策先行支付结算,而后根据要求由各单位医保专干报送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报销。系统更新后,即可开展即时结算业务。

  9月7日,记者来到西安市友谊路附近的两家医院,向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询问系统是否已更新。经工作人员检索,医保结算系统暂时还未更新。系统一旦更新,患者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相信三秦百姓在不久的将来,就能享受到这一次医改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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