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先扶智 陕西省高校特色产业扶贫工作成果初显——中省主流媒体采访团走进陕西科技大学

2017-10-22 18:02:41|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李妍|责编:杜娜

  

  中省主流媒体采访活动走进陕西科技大学(杨薇 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李妍):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五个一批”工程之一。陕西省教育厅以助力产业脱贫攻坚为主线,将开展产业扶贫培训作为高校践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鼓励高校积极投身全省产业脱贫攻坚战中,构建了“政府、高校、群众”参与共赢的扶贫生态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益效和社会效益。10月17日,就陕西省高校特色产业扶贫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中省媒体记者前往陕西科技大学(以下简称“陕科大”)扶贫点进行了走访。

  陕科大加大扶贫工作投入力度,将扶贫工作列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扶贫组织机构配置专干22名,加快扶贫培训工作常态化建设。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化开展扶贫工作,学校出台了《陕西科技大学2017年度实施陕西特色产业高校扶贫培训计划方案》、《陕西科技大学特色产业扶贫培训派出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陕科大从科技助农、校企合作、产业调研、文化帮扶等方面开展“双百工程”工作,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需求“菜单”确定37项帮扶项目,截至目前为止,帮扶项目已完成14项,正在进行6项。目前形成创新扶贫、名窑重生、万乡耕新、拾遗印象、天然产物助农等方面的实践调研报告11份,建立社会实践基地7个,与5家陶瓷企业达成帮扶意向。其中设艺学院创新扶贫实践团成员,在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村开展为期十天的脱贫攻坚专项活动,完成了350平米,共计20面美丽乡村文化墙。

  陕科大结合工作实际,选取结对帮扶贫困县(区)扶贫点为培训地,组织校内专家,充分调研扶贫点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确定以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培训为主,开展花椒、核桃树修剪技术培训、散养鸡技术培训、“扎染裁剪”培训。

  目前,陕科大根据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村的种植现状及山林土地特点,选派专家、教授对当地山林土壤进行分析,选取花椒及连翘作为主要经济作物,通过建立“花椒种植示范园”20亩,已带动王石凹村种植花椒450余亩。同时指导王石凹村贫困户成立散养鸡合作社,建立“散养鸡养殖示范园”,指派专家对养鸡技术进行指导和培训。并于今年7月份,学校选派专家前往陈炉镇,深入了解耀州窑的发展历史、制瓷工艺后,依托学科优势,与陈炉古镇王家瓷坊、李家瓷坊就瓷器设计、人员培训进行接洽,并建立“新产品研发孵化基地”。

  据了解,陕科大建设扶贫专题网站,有效推动扶贫工作进度,巩固扶贫成果。并采取现场教学和视频录制相结合的培训形式,通过扶贫专题网站和微信平台等途径进行传播,扩大受训面和影响力,使更多的贫困人员足不出户就能学到所需技能。

  

  铜川市印台区织女坊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负责人、王石凹村商会会长王战明介绍扶贫项目(杨薇 摄)

  铜川市印台区织女坊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负责人、王石凹村商会会长王战明王战明介绍说:“经过了其它类型的产业扶贫后,大家发现养殖虽然很容易上手,但相对来说存在风险。而织布容易上手的同时还比较稳妥,并且具有持续发展的动力。再加上陕西科技大学的技术支撑,就等于具备了双保险。另一方面,它除了能作为一个产业之外,还对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很大的作用。这种最传统的手工艺方式,不仅能保护生态环境,还符合现代人在高速发展的社会中对慢生活的诉求。因此,我们选择了扎染裁剪工艺作为我们的特色产业培训项目。”同时,他表示目目前贫困户的参与度比较高,尤其是留守妇女,在家就能做,在不影响生活的情况下,还能增加一份收入,这对于她们来说是最理想的一种状态。当然,在培训过程中,也面临着文化水平较低、年纪偏大、接受程度慢等问题。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