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开幕 陕西旅游聚焦国际展商视线

2017-11-21 11:19:22|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陕西省旅发委副主任陈梦榆(右)给国家旅游局副局长魏洪涛(左)介绍参展情况

  11月17日,由国家旅游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云南省政府共同主办的2017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在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开幕。本届展会展览面积近7万平方米,约设置3700个标准展位,并有来自美国、欧洲等527家海外境外旅行商参展,参展国家及地区达71个。

  多角度全方位展现陕西旅游

  本届展会,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立陕西旅游展馆,组织来自西安市旅游局、咸阳市文物旅游局、铜川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榆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等旅游主管部门,西安临潼旅游休闲度假区、西安城墙景区、华山景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乾陵、碑林博物馆等旅游景区,以及西安国旅、西安天马国际旅行社、空港大酒店、皇城豪门酒店等旅行社、酒店企业37家百余人参展。

  陕西展馆以“丝绸之路起点,兵马俑的故乡”为主题,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剪纸表演、陕北民歌演唱、盛唐服饰展示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现陕西精品景区、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看点丰富、形式多样,让展商眼前一亮,纷纷驻足用手机定格画面,更有来自美国、斯里兰卡、尼泊尔、丹麦等国家的旅行商不断在展台前咨询。

  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陈梦榆说,这次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是陕西在2017年参加国际、国内展会的收官之作。希望通过这次展会,让国内外的旅行商了解陕西旅游近两年开发的新成果,同时,借鉴其他省份及国家、地区的先进经验和促销亮点来开发和营销陕西的新产品。这次陕西展团最大的亮点,就是带着丝绸之路起点旅游走廊、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圈、黄河旅游带、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四大高地”产品,首次亮相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展现陕西旅游的新形象。

  外国友人称赞陕西旅游

  美国亚洲假期旅游总裁马宽池谈到,陕西是他的第二故乡,这两年,陕西旅游的发展速度超乎想象。陕西旅游在中国旅游市场占据着重要位置,陕西旅游的硬件已经相当于世界水平,但是还需要更多、更全面地去宣传,并且在这种宣传中,应该更加突出体现陕西历史文化类旅游产品的文化性和神秘感。

  斯里兰卡TravelData以及随行的斯里兰卡媒体记者DaneeloNugara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斯里兰卡代理商科伦坡营业部Jetwing⁃travels,对陕西旅游参展的产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斯里兰卡TravelData说,对陕西历史博物馆的印象特别好,馆藏内容丰富,游客很多,但很有序,并且有各国的讲解,受益匪浅。

  DaneeloNugara表示,兵马俑在世界上名气太大了,陕西又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好看好玩的东西太多了,一定要去陕西旅游。

  陕西省特色旅游产品亮相

  榆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邢健说,榆林历史悠久、文化多元,承载着五千年的仰韶、龙山文化,三千年的边塞文化。在这里,九曲黄河与万里长城交汇,大漠草原与黄土高原交界,中原文明和草原文化交融,这里还是著名的黄土文化发源地。近年来,榆林全域旅游势头发展良好。此次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希望有更多的海内外游客关注榆林旅游。

  安塞民间艺术家陈莲莲、陈瑜首次代表陕西民俗文化参加2017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陈莲莲说,展馆里充满异域风情的视觉盛宴和火爆热烈的交易会现场,还有全国各地博大精深的旅游文化令人流连忘返,收获颇丰。陈莲莲本次带来的产品是用安塞农民画元素展现陕北文化以及黄河文化的精品丝巾,还有以剪纸团花、安塞腰鼓和吉祥龙凤等陕北剪纸元素为主题的三款文化伞。她希望借助本次国际旅游交易会,陕北剪纸文化能够走向世界。

  西安城墙市场销售部经理刘北京说,西安城墙本次主推的产品是拥有600多年的明城墙文化,及《梦长安》大唐迎宾盛礼仿唐歌舞表演,向世界发出邀请。(唐彬 马秀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