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榆林初印象 领略黄土新风情

2018-05-15 18:49:5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罗赟鹏):“在中国,虽然一些城市在地缘上可能较为接近,但每一座城市还是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也正因为这些差异,才使得我们在认识一个城市时,能清晰感受她的‘面容’,了解她的故事。而陕西榆林就因为她的陕北风情和文化让我记住了她,记住了这个陕西北边的城市。”埃及职业作家梅·阿舒尔( MAI HATEM MOUSTAFA MOHAMED ASHOUR)说。5月14日,丝路大V陕西采访团来到了号称陕西经济第二增长极的榆林,感受和了解在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里,榆林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

  

  丝路大V参观榆林古城  (摄影 水莲花)

  守护绿色 守护发展

  “我完全没有想到这座城市曾与沙漠为邻,曾受困于近在咫尺沙漠的侵袭。我坐在车上,看到宽阔的公路两旁尽是绿色植被,这完全是座绿色的生态之城。”埃及网红歌手杜哈·萨米尔( DOHA SAMIR SOBHY ALY TOLBA)说。

  

  丝路大V参观榆林市林业展览馆  (摄影 水莲花)

  “榆林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很重要的战略地位,而近现代也在革命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榆林也是一座沙漠上建立起来的城市,这给我留下非常深的印象,也对榆林人这么长时间坚持防沙治沙工作感到由衷的钦佩。”土耳其资深媒体人卡米尔·埃尔道杜(HALIL KAMIL ERDOGDU)告诉国际在线陕西频道。

  正如同丝路大V们所看到的,榆林不再是人们印象中黄土翻飞,沙尘迷眼的一座城市,而是经济与生态并重发展的城市。据了解,从建国初榆林人民就开始进行植树造林,防沙治沙工作,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政策引导下,榆林市积极践行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工作,并且结合南北不同地貌,形成“南治土,北治沙”针对性防治体系。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榆林森林覆盖率从当时1%左右提升到现今的38%左右,极大的改善了人居环境。

  “随着森林覆盖面积的提升,带来的生态效益也逐步显现出来。例如,榆林年降水量由过去的300毫米左右,上升到400毫米~500毫米左右,降水量的提升对于西北城市水资源的储存影响是巨大的。同时,退耕还林,营造经济林可以带动乡村产业经济的发展,提升农村人均收入。守护绿色就是守护好榆林发展的美好明天。”榆林市林业局局长吕学斌说。

 故事榆林 魅力榆林

  除了城市绿色,丝路大V采访团还通过参观榆林市城市展览馆全面了解了榆林的城市风貌。在榆林城市馆内,大V们了解榆林概览、历史沿革、塞上风情...短短时间,大v们通过图片、文字、实景模型等,感受榆林的历史、现在和未来。

  “我有了解过榆林的一点历史,而在这个展馆里让我感兴趣的就是榆林革命历史。”土耳其资深媒体人卡米尔·埃尔道杜(HALIL KAMIL ERDOGDU)边参观边说。

  榆林不仅有红色文化,更有厚重的历史文化,并且在展现这些文化方面,榆林有一张极具代表性的城市文化名片,即榆林汉画石像博物馆。据了解,榆林汉画石像博物馆集绘画、雕刻于一体,展出200多块榆林东汉画像石之精品,内容题材丰富,风格独具一格,灵禽瑞兽、神话故事、忠勇典故...…都刻画在馆内的石头上面,经过千年岁月的洗礼,展示在石砖上面。

  丝路大V参观榆林汉画像石博物馆 (摄影 水莲花)

  “千年前,中国先祖们将生产活动、神话故事等刻画在石砖上而被较好的保留了下来,这与我们国家法老墓画像具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对于人们了解自己国家文化,认识国家历史是非常好的直观的教材,这才是触摸历史,触摸文化。”埃及职业作家梅·阿舒尔( MAI HATEM MOUSTAFA MOHAMED ASHOUR)说。

  近些年来,陕西省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彰显文化自信,各市(区)也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榆林市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建设,不仅是将实体文物展现给大众,更是将故事做活,将故事讲好。从汉代石画像、长城第一台镇北台、红石峡榆林古城等历史古迹方面讲好榆林历史文化故事,更是讲好革命事迹,展现六十多年抗沙治沙行动,以及在治沙中所凝练出的治沙精神,以此展现好榆林新面容和新风貌,让更多的人了解榆林,爱上榆林。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