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一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实现“国民共进”目标

2018-06-12 18:17:1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李妍|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柳洪华):6月12日,陕西省“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二场在西安举行。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陕西省国资委”)副主任邹满绪,陕西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调研员张全虎出席发布会,并介绍陕西省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简称“混改”)相关情况。

  据介绍,截至2017年底,陕西省国资委监管的37户省属企业资产总额23865亿元,比五年前增加112.4%。2018年1至5月,监管企业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4.2%,税费同比增长35.9%。

  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邹满绪介绍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摄影 柳洪华)

  邹满绪表示,陕西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陕西省国资委多措并举推进混改,省属企业混改比例稳步提升,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改革红利逐渐释放,初步形成了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整体推进 混合所有制经济成省属企业重要组成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陕西省国资委持续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已经成为省属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截至2017年底,陕西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及下属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已达1052户,其中国有控股企业894户,国有参股企业158户,整体覆盖面达43.44%。

  陕西省混合所有制经济已表现为层级逐步提升、领域不断拓宽、活力不断增强、内涵不断丰富、结构不断优化等特点。陕西省混改的重点由原来以二、三级企业为主,逐步向集团层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渗透到石油、煤炭、装备制造、有色金冶金、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等省属企业所有行业。

 高位拉动 确保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深入

  在混改工作中,陕西省国资委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为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注重顶层设计,加强工作引导,将工作重点始终放在指导、鼓励和服务上。除此之外,为推进混改工作向纵深发展,2017年7月,陕西省国资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行动方案》,鼓励省属企业向非公资本开放,非公资本参股经营。

  据悉,2016年,陕西省国资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召开省属企业与民营企业共同发展对接会,推出178个合作项目,为“非公资本走进来,国有资本走出去”创造条件。2017年,整体推进49户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公资本11亿元。

  示范引领 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以点带面”

  围绕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国资委以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为抓手,实现混改的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试点工作主要是围绕国有和非国有资本之间实现“四混”“四合”,重点开展“四试”,即试资产定价机制、试资源整合模式、试产业转型路径、试市场化经营机制。

  据介绍,2017年,陕西省国资委选定10户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和员工持股试点,所有企业试点方案均已获批,全面进入实施阶段。2018年,试点工作将进入优化完善和总结验收阶段。

  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处调研员张全虎介绍员工持股试点情况(摄影 柳洪华)

  在员工持股试点方面,主要是在充分竞争领域企业中采取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经营管理和业务骨干出资入股。目前,2户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另外3户企业通过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方式,实现了科研管理骨干员工持股。张全虎表示,下一步还将按照国家的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规范推进试点,为员工持股工作探索规范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方式创新 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路径

  按照宜改则改、稳妥推进的原则,在坚持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非公资本采取多种途径参与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

  在实践过程中,省属企业混改主要采取引进战略投资者、利用并购重组、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企业上市、强化项目合作五种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引进与主业相关联的战略投资者为主,与行业领军企业、优势非公企业之间的灵活合作,鼓励省属企业积极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一带一路”倡议实施。

  下一步,陕西省国资委将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抓,“一企一策”地推,规范有序地改,以“国民共进”为目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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