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和平:以实际行动保护好秦岭自然生态环境

2018-07-23 08:48:08|来源:陕西日报|编辑:李妍|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胡和平在听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时强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保护好秦岭自然生态环境

  近日,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持续用力搞好有关问题整改,真正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

  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陕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钱引安,陕西副省长陈国强,西安市市长上官吉庆出席会议。

  胡和平在认真听取汇报和讨论发言后指出,秦岭是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之一,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是陕西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保护秦岭的重要性,引导各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胡和平强调,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建设开发范围,严厉打击乱砍乱伐、私采滥挖、乱排乱放等行为,坚决遏制秦岭生态环境破坏现象。要突出秦岭违规建筑治理这个重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一排查各类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动真碰硬抓好整改。要坚持举一反三、彻底治理,开展覆盖秦岭全域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治行动,持续抓好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加快还清生态环境历史旧账。

  胡和平要求,要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干部群众强化秦岭保护意识,督促市县各级抓紧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共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追究问责各类违纪违法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西安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履职尽责,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形成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

  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国土厅、陕西省环保厅、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安监局等部门及西安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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