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牵手杭州上城区共促文化产业长远发展

2018-08-08 18:05:5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王娜):8月8日,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文化产业论坛在西安阿房宫大戏院举行。

  

  碑林区文化产业论坛嘉宾合影留念(供图 碑林区委宣传部)

  专家学者建言献策 智慧碰撞创新发展思路

  论坛上,文化产业专家及文化企业家代表围绕“立足碑林优势,碑林区文化产业如何发展”进行演讲,为碑林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创新性思路。

  来自杭州市上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创办主任肖斌提到,“杭州市上城区和西安市碑林区作为小城区、主城区和老城区,要打好文化和品质两张牌,要突破城区‘老’和‘小’的不足,通过文化驱动、多元融合共谋发展。”

  杭州丰平文化控股集团董事长李克良介绍了丰平文化控股集团的发展战略,他建议碑林区挖掘地域文化,通过建筑的“微更新”和产业的“大更新”有机改造碑林区。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生导师杨琳教授以“促进碑林区迈向‘文化产业+’时代”为主题做了演讲。“碑林区要通过梳理、挖掘、激活优秀文化资源来促进传统文化的现代表达。”杨琳讲到整合资源要围绕“文化产业+”的理念科学配置要素,形成文化产业“集束”发展综合群体。杨琳建议碑林区可以通过整合竹笆市、南院门、粉巷等街区的文化旅游资源,形成类似“老字号”的特色饮食文化休闲街区。

  碑林区牵手上城区 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发展

    会上,碑林区与杭州上城区签订了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在人才、智力、技术、企业、项目和政策6个方面交流合作达成一致,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碑林区与杭州上城区签订了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供图 碑林区委宣传部)

  碑林区作为传统文化大区,文化产业发展正处于由规模向集约、量变向质变转型的关键时期。为了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加速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建设,碑林区聚集、借鉴文化产业前沿城市杭州发展经验,汇聚各方文化产业专家、学者、企业精英,共同探讨碑林区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和路径,为碑林区立足区域优势,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碑林区与杭州市上城区将经常性选派文化产业工作人员异地交流学习。围绕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动漫制作、信息技术、工艺美术、书画音乐、教育培训、文化会展等文化产业专业领域,开展行业对应、专业对口的“点对点”交流活动,将专业人员培育及交流的层面由机关干部延伸至企业员工。

  碑林区与杭州市上城区将共享两地文化企业信息库资源,搭建文化企业交流合作平台,运用数据化管理模式,挖掘、筛选、孵化、培育文化产业发展项目,促进两地文化产业项目对接与交流。各自将选定一个文化产业项目,围绕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运营规划、资本融资、项目策划、技术数据等方面,对选定项目进行全要素的技术交流合作,通过信息共享、资源互补、技术分析,提高文化产业技术化水平。

  碑林区与杭州市上城区结合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态势,将围绕高知识性、高增值性、低耗能性、低污染性等方面,深度研究促进文化产业长远发展的系列政策,着力打破行业壁垒和地区壁垒,推进多样化、差异化、互补化的文化产业发展,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政策为保障、以企业为主体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为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发展与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提供政策导向和发展保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