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 临潼警方依法处理三人

2018-08-23 11:12:52|来源:陕西传媒网|编辑:李妍|责编:赵滢溪

  工厂排污被封,厂主心存怨气、伪造照片、“调侃”政府,微博博主“打抱不平”,造谣传谣终受制裁。8月23日,记者从公安临潼分局获悉,日前,于某某等人因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临潼警方对其依法处理。

  8月20日15时许,公安临潼分局西泉派出所接到西泉街道办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将街道办8月7日在辖区整治“散乱污”企业时,用于查封排污企业机器设备的封条贴在了自家灶台上用手机拍照,并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导致不明真相的网民,大量转发、评论,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

  接警后,西泉派出所立即联合公安临潼分局网安大队对涉事的三名网民进行调查,并于当日下午将把照片贴在灶台上并拍照的始作俑者于某某,把照片发送至微信朋友圈的于某以及未曾核实事件真实性就将照片通过微博转发的张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开展调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于某某、于某、张某三人,均对自己虚构事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临潼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于某某、于某及张某作出了治安拘留7日、治安拘留5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此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友在网络活动中要坚守底线,在互联网上散布不实信息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坚决打击,依法惩处。同时,警方也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记者 乔佳妮 通讯员 高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