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无照经营行为集中执法行动

2018-09-03 19:32:1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吴宇婷):9月3日,国际在线陕西频道从陕西省工商局获悉,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2018〕14号)要求,陕西省工商局决定从即日(8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份,在全省开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无照经营行为集中执法行动。

  本次活动中,查处安全生产领域无照经营行为集中执法行动中,突出集中在危险化学品领域、民爆领域、旅游安全领域等重点行业。重点查处无照、超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重点查处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

  此次安全生产领域无照经营行为集中执法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安排部署阶段(8月28日至9月10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本部门辖区内的实施方案,做到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清晰、工作措施有力,安排部署到基层区(县)局和所。主要领导要参与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执法内容、时限和要求。

  二是集中执法阶段(9月11日至11月30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开展执法行动,对发现的重点领域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采取顶格处罚,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三是总结提升阶段(12月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改进执法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各市级局请于每月20前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集中执法行动统计表》和集中执法行动信息报省局个私处,并于12月7日前将本地开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无照经营行为集中执法行动总结报省局个私处。

  为了本次查处安全生产领域无照经营行为集中执法行动顺利进行,陕西省工商局提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执法责任。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既是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有关精神,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必然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落实,把集中执法行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规范执法。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切实解决查不出问题、查出问题不执法、执法不处罚等突出问题。执法过程要严格程序、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健全执法档案。要禁止滥用职权、越权执法、乱用行政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努力打造公正法治、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公开信访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存在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执法人员,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于在集中执法行动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进行通报,约谈有关部门负责人,并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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