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严打新闻敲诈等违法犯罪 已办理案件39起

2018-09-11 14:19:21|来源:西安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全市严打新闻敲诈等违法犯罪

  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市公安局迅速成立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力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违法犯罪线索的收集、研判以及打击力度,昨日记者获悉,目前全市已办理案件39起,打击处理46人。

  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招摇撞骗等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组织专班,上足力量,力争快侦快破,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假记者,严厉查处暗中串通的真记者;严厉打击新闻记者反向利用舆论监督机制,以新闻采访或借口“媒体、网络爆料”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社会反响强烈、情节恶劣、涉嫌新闻敲诈类的违法犯罪行为。

  8月初,雁塔警方巡查过程中注意到一块挂着“中国××观察网”的广告牌。根据相关法律,任何企业、个人在申请网站时都不得以“国”字号开头,民警推断这很有可能是一家非法网站。调查后,民警发现该网站是一家企业管理的,但未经过任何注册、备案,于是警方将相关负责人齐某、何某控制。经审查,嫌疑人齐某、何某交代,在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开设网站,用以为他人推广代理业务为名,非法获利达30万元的犯罪事实。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嫌疑人齐某、何某刑事拘留。

  据通报,截至目前,我市舆情整治专项行动共办理案件39起,打击处理46人。其中,立刑事案件15起,刑事拘留18人;行政案件24起,行政处罚28人。(见习记者 杨旭 记者 樊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