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城而今展新颜 ——铜川市改革开放40年发展综述

2018-12-03 14:11:11|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初冬时节的铜川大地,澄澈的河水汩汩流淌,青山红叶相映成趣,条条大道连接希望,排排高楼托起风光……   

  1958年4月5日,铜川因“煤”建市,成为继西安后陕西省第二个省辖市。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铜川拉开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大幕。   

  改革开放40年来,铜川人民众志成城书华章,砥砺奋进谱新篇,收获了太多的幸福和感动。   

  阳光映笑靥,山河荡清波。40年来,铜川去沉疴、迎春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发展,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的成就。与1977年相比,铜川市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124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21倍,地方财政收入增长53倍。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铜川市高擎改革开放旗帜,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奋力追赶超越,推动转型发展,强力推进各项改革。    

  昔日“黑”煤城 旧貌展新颜   

  曾经,煤炭、水泥是几代铜川人的骄傲。铜川因“煤”而兴、因“煤”而变,为陕西的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改革开放40年来,这座资源型城市走过了一条艰难的探索发展之路。令人欣喜的是,现在,这座煤城已经迈上了新的发展道路。推进转型发展,盘活黑色煤炭、青色陶瓷、红色革命、金色佛教、绿色生态“五色”资源。蓝天下,昔日“黑”煤城变得多彩亮丽,曾经的荣光在这座城市得到继续。   

  发展才是硬道理。按照“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的总体要求,铜川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服务方式,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目前铜川市已公布市县镇三级权责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44.7%;出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实行10大类315个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其中168个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铜川市新增市场主体6828户,同比增长64.45%,增幅位列陕西省第二。铜川市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铜川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措施》和“三去一降一补”5个专项行动计划,全市共关闭煤矿21座,淘汰落后产能1058万吨,关闭煤矿数量和退出产能均占到全省三分之一。  

  农村发展迎来二次飞跃  

  伴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等重大改革的全面实施,铜川市产权流转、金融制度、社会治理等多项综合改革也深入推进。截至目前,铜川市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8.6万户,发证率98.04%,45.96%的村完成了清产核资,38.44%的村完成了成员界定,60个村列入是陕西省“三变”改革“千村试点”。印台区还被确定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国试点。

  楼房越盖越高,高速公路不断延伸,老城新城相互辉映,教育、医疗、公共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工业、新能源、农业产业兴旺发达。走进铜川的农村,农业正在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正在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尤其是近年来,铜川市深入贯彻“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建立完善“1+3+N”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切实落实产业、就业、生态、教育、健康、易地搬迁等扶贫政策,脱贫攻坚工作加速推进。目前,已有24676名贫困群众实现脱贫,占铜川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54%。    

  社会民生事业全面进步   

  随着大型组歌《照金岁月》、历史人文纪录片《唱支山歌给党听》、电影《塬上》等一大批文艺精品的诞生,铜川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也在不断丰富。近年来,铜川市不断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升工程,在陕西省率先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文化发展的意见办法,有力推动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2017年铜川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13.2%,排名全省第一。铜川市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十三年免费教育,加大对薄弱学校教育投入和资源倾斜力度,率先实现了永久保留的完全小学以上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全覆盖。   

  同时,铜川市探索形成“3+3+N”机构养老模式和“6+6+N”居家养老模式,走出医养结合发展新路。为了让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制度保障更加牢固,铜川市出台治污降霾推进生态文明改革十条措施,推动水泥企业在升级换代中减污、整合非煤矿山在集约生产中降尘、大企业在示范引领中减排。   

  昔日煤城,华丽转身,焕然一新。   

  在新时代浩荡的春风里,87万铜川人民凝心聚力,正朝着发展更好、城市更靓、管理更优、生活更美的小康社会目标阔步前进。 (记者 杨光 霍海澎 )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