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法院执行局齐上阵 雪夜劝救失信人

2018-12-28 17:26:2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消息:12月27日,2018年的第一场雪,笼罩了关中平原。在入夜的寒风中,西安市高陵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仍奋战在执行工作的第一线。12月27日晚上8点,高陵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建民突然接到干警电话,称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突然情绪激动,扬言要从24楼跳下对抗执行。

  面对突发事件,作为“老执行”的李建民沉着冷静,迅速做出部署:一方面向高陵法院副院长张少民汇报案情,张少民指示,迅速出警,同时联系公安、物业等部门,以训诫劝导为主,避免恶性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召集全部执行局干警迅速出动,赶往执行现场。

  抵达现场后,执行法官王坤迅速汇报案情:被执行人石某因生意投资失败,无力偿还十多位债主共计120多万元债务,执行过程中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第一次拍卖因无人报名而流拍。后案件所有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以第一次拍卖价格接受拍卖财产抵偿部分债务,并按债权比例扣除自己部分债权后将其余购房款20余万交付法院后分配其他债权人,房产过户也已经完成,被执行人也主动将房屋钥匙交付申请人,并相约当日下午腾房换锁交付房屋。不想,在现场腾房换锁时石某突然反悔,情绪激动,扬言要从24楼跳下去,并将拍摄在楼顶的视频发送给申请人、执行法官及其他债权人。事情紧急,加之天色已晚,小区有几十栋高层,不知道石某身在何处。

  李建民与到场的公安、消防、物业公司人员紧急研究案情,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被执行人石某坐电梯下一楼后去向不明,电话关机。

  现场高楼林立,风雪漫天,如果逐一寻找,恐怕耽误时机。大家不停拨打石某手机,半个小时后,石某手机通了,接通电话后,经过近半个小时的耐心劝解,石某才说出自己所在的位置。李建民在24楼楼顶发现石某时,其正坐靠在楼边栏杆上,为免打草惊蛇,李建民安排法警悄悄靠近,以声东击西的办法吸引石某注意力,趁其不注意迅速将石某救下。被救后的石某因长时间待在楼顶,冻的浑身发抖,默默流泪。在与法官交流后,石某情绪逐渐平稳,对其不冷静的行为认识到错误,并表示接受训诫与劝解。

  在物业、保安的配合下,凌晨两点多,石某成功将房屋交付申请人。石某在执行法官陪同下入住酒店,善后工作完全结束后,干警们才撤离现场,时间已是12月28日凌晨三点多。此时,空中雪花依旧,大家困意袭来,在回单位的警车上,隐隐有鼾声传来。(供稿 高陵区委宣传部 编辑 宋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