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开展“黑摩的”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2019-05-10 15:58:4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柳洪华):近日,国际在线陕西频道从西安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巩固前期机(电)动两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以下统一简称“黑摩的”)聚堆揽客、非法营运、车不让人等交通违法整治成果的目的,西安市交警支队决定于5月7日起至12月31日,在西安市范围内开展“黑摩的”、斑马线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中,西安交警支队将实施区域管控、分级管理,西安市三环内(含三环路)为严禁区,目标为全面禁绝三环以内(含三环路)以及西安市所有地铁、汽车客运站点、大型商圈及重要旅游景点周边 “黑摩的”聚堆揽客、非法载客现象。西安市三环外主城区及长安区为严管区,目标为基本杜绝 “黑摩的”聚堆揽客、非法载客现象;临潼、鄠邑、阎良、高陵、蓝田、周至为严控区,严厉打击“黑摩的”聚堆揽客、非法载客行为。

  此外,该项整治还要确保2019年底机动车“车让人”遵章率达到85%以上,行人、非机动车“人守规”遵守率明显提升,在西安市全市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车让人、人守规”的文明交通氛围。

  在“黑摩的”整治工作中,西安交警支队要求各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合理优化勤务布防,全面提升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和现场执法率,全时段加强辖区整治工作,重点是加强早、晚高峰及夜间对辖区主、次干道、地铁站口、公交站点、客运汽车站、火车站以及重要商贸中心、党政机关等重点区域“黑摩的”非法营运的整治工作。

  西安交警支队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摩的”当事人进行查扣车辆、上限处罚,对无驾驶资格的当事人行政拘留;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证明(购车发票、车辆保险、车辆合格证),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不前来处理的一律收缴并进行公告,公告后3个月内仍未来处理的,一律上缴财政部门予以处理。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