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完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集中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

2016-11-16 08:48:15|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昨日,记者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由以前的按户补助调整为按人补助。“十三五”期间,我省集中安置率原则上关中不低于90%、陕北不低于85%、陕南不低于80%,陕南地区城镇化安置率不低于60%,其他地区不低于65%。

  政策明确,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建房以60、80、100平方米户型为主,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人均不得超过25平方米。在资金补助上,采取集中安置方式的,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人均补助2万元;采取分散安置方式的,建房人均补助1.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同时,优先采取社区化集中安置,对主要从事二、三产业的搬迁户引导实行楼房化安置。其中,建房和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资金兑现到户;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按人计算补助资金规模,由县级按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需求统筹安排使用。对于搬迁对象中的鳏寡孤独、残疾人等特困单人户和2人户,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县级政府按人均20平方米的标准,负责建房,纳入迁入地敬老院、养老机构等,由民政部门等实行集中供养;有一定劳动能力的特困群众,实行“交钥匙”工程,提供最大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免费住房。此外,利用库存商品住房安置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对象的,房价原则控制在每平方米1500元以内。(记者 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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