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 贫困人口识别杜绝“唯收入论”

2017-11-10 16:35:52|来源:西安日报|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11月9日,记者从西安市脱贫攻坚档案管理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现场会获悉,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西安市将启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通过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信息数据采集、录入、清洗工作,实现我市扶贫对象精准确定,2014年以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所有数据信息全面完善、真实可靠。

  明年上半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

  精准扶贫对象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和前提。按照《西安市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安排意见》,本次动态调整工作的重点是以处理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审计发现问题及历史遗留问题为抓手,统筹考虑贫困人口自然增减及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全面准确做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

  按照精准识别的要求,此次贫困人口的动态调整工作,一是系统内现有贫困家庭成员的自然变更,如新生儿、嫁娶、死亡等原因造成的成员变化;二是因各种突发情况新增及返贫的贫困户;三是民政部门新识别的五保户。凡是新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贫困人口(除五保户),不论是新增还是返贫,都要开展比对工作。

  住房安全仍是我市脱贫攻坚任务的重中之重,各级住建部门要迅速开展一次农村危房排查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扶贫部门。在贫困户识别中,由村民代表大会综合家庭实际情况,民主评议决定是否纳入贫困户,对因危房新纳入的贫困户要及时列入改造计划,抓紧启动实施,确保在2018年上半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

  杜绝信息比对结果“一刀切”现象

  这次动态调整工作至12月31日结束,信息采集的范围包括户和村,其中,户信息采集范围为:所有在册建档立卡户(包括在册贫困户、脱贫户和新识别户),脱贫户需采集2014年以来所有年度的信息;村信息采集范围为: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村内的自然村,包括已标注“出列”的贫困村。

  会议要求,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本次动态调整工作,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主体责任,各组长要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签订承诺书,确保对象识别和数据质量不出问题。县(区)、镇(街)、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培训好工作队伍,深入宣传扶贫对象识别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强调,要严格标准程序。贫困人口的识别纳入要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既不提高也不降低。要严格执行扶贫对象识别程序。在贫困人口识别纳入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贫困户车辆、商品房、注册企业、缴纳公积金及纳税情况等信息比对,合理运用比对结果,杜绝“唯收入论”和信息比对结果“一刀切”的现象。同时对现有在册贫困户也要全面进行信息比对、综合研判。

  扶贫对象识别过程中违规违纪将被追责

  会议要求,各区县要认真研究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工作进度。绝不允许拖全市后腿,影响考核及评估工作大局。同时,对于采集录入的数据要严格审核,要严把数据质量关。对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动态调整工作过程严谨、数据准确、资料齐全、结果真实,不留隐患。

  据悉,市级扶贫和纪检监察部门将组织开展督查和暗访。对照承诺书的各项内容,对贫困人口识别准确度没有达到100%的,对数据信息准确率没有达到100%的,按照规定进行问责。扶贫对象识别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除追究个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记者 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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