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2017年度消费环境指数 维权指数有待提升

2018-03-15 08:38:45|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发布会现场(陈岚 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吴宇婷):3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发布会,陕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副主任、省工商局副局长余智德,陕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副主任、省质监局副局长牛清华,陕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副主任、省食药监局副巡视员王志宏,陕西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丁晨一同出席,介绍2017年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主持。

  大数据描绘准确画像 维权放心指数亟待提升

  2017年3月,陕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拉开帷幕,从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以及维权放心五个方面展开。历时10个月,通过大数据过滤、科学计算、专家论证,最终形成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对陕西省消费环境进行了准确画像和科学评价。5个分项指数和15个测度指标以及98个测评点,对陕西省12个市(区)进行分层抽样调查,这对陕西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意义重大。

  此次公布的指数及排名共设置了《陕西省消费环境总指数》《陕西省区域消费环境指数及排名》《陕西省行业消费环境指数及排名》《区域五大放心消费环境指数及排名》和《行业五大放心消费环境指数及排名》五个部分。多渠道、多角度采集消费数据,进行综合评价,让数据给陕西省区(市)、行业消费环境“精准画像”。

  其中陕西省消费环境总指数为79.06,接近百分制指数区间中等偏上水平,说明陕西省消费环境总体状况较好。分项指数中价格放心指数排名最高80.49,其余依次为:安全放心指数79.76、服务放心指数79.64、质量放心指数76.15,维权放心指数69.54。

  针对维权放心指数整体较差的情况,陕西省工商局副局长余德智表示维权放心指数排名靠后,给接下来的各项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在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方面,通过指数的画像,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让生产经营者不断提高自身化解消费纠纷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力争消费纠纷不出店门、化解在企业、解决在基层。

  而在消费者保护方面,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将改为陕西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相应的工作职能也会得到加强,在消费维权方面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整合陕西工商百事通、各个市区和各部门行业的网络消费投诉平台并进行宣传,让消费者了解一系列的消费维权途径。这一系列措施目的都是避免消费者少跑路,少付出自身的精力,使消费维权更加便捷快速。

 食品药品监管最受关注 监管要跑在风险前面

  发布会现场,作为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备受关注。陕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副主任、陕西省食药监局副巡视员王志宏在回答提问时表示,2018年将是实施《“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的关键一年,陕西省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各级监管机构力度,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和药品安全风险。

  食药监局将指导市县根据区域、行业、时段等分析掌握辖区内的监管对象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风险排查,列出风险清单,明确风险点源,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方面,督促企业落实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制度规范,推动企业加快诚信平台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不断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

  消费质量放心指数排名靠后 陕西省质监局化压力为动力

  在此次公布的消费环境指数中,陕西省的消费质量放心指数排名靠后,为76.15。陕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副主任、陕西省质监局副局长牛清华表示,排名靠后确实倍感压力,但是也说明在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全面提高上需要下大力气。

  未来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瑕疵、缺陷、不合格商品召回、下架、退市及质量安全风险警示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二是完善商品质量监测和抽检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等监管措施,提高产品、商品质量。三是积极开展打假扶优,突出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努力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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