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干部公务旅游违纪受处分 群众心中多重疑点须深究

2018-08-28 10:44:51|来源:人民网|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今年6月,网上曝出宝鸡市凤翔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关良,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蒲仪明等多名干部,利用当地矿产企业筹集所资金开展考察活动,考察期间到红旗渠、龙门石窟等多处景区观光旅游。8月11日, 宝鸡市纪委公布了调查处理结果,称涉事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涉事人员受到党纪处分。

  其实事件并不复杂,在宝鸡市纪委果断出手下,事件缘由基本得到了清晰的呈现。原本正常的公务考察,却捎带着组团旅游观光。凤翔县这个考察团不顾中央八项规定,在规矩红线面前“走了神”。

  值得注意的是,在纪委通报后,公众提出几点质疑值得深究,网友举报考察团接受企业赞助是否属实?公务出差依据、审批流程是否符合规定?凤翔县相关部门在非煤矿山整治中是否存在其他利益纠葛?

  在公众的质疑声中,凤翔县却选择了沉默应对,不免让人产生无尽的遐想。公众之所以会质疑,其实并不是对涉事干部发“难”,而是对当地的党风政风、干部作风,营商环境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形成了习惯性的常态思维。

  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考察团变身“旅游团”

  四天的考察工作压缩到了一天半,三个县(市)相隔距离总共不到两百公里,考察团在每个地方实际考察的时间可能还不足半天。考察本是学习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回来学以致用的,凤翔县相关干部却走马观花,把节省的精力和时间用来逛景区,考察团摇身一变成了“旅游团”。究其原因,还是这些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过于淡薄。

  以公务考察之名,行旅游之实,凤翔县的这个考察团似乎有点肆无忌惮。党的十八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但是在宝鸡凤翔,此事像一面镜子一样反映出了中央八项规定在这些地方落实不严、实施不细、监督不力的实际情况。

  面对这样的情况,公众产生了质疑:两名县委常委外出考察,是否经过县委主要领导批准?而这个批准的过程是经过了细致的询问还是马马虎虎走了个过场?两名常委带队的考察团怎么就变成了旅游团?这个问题需要凤翔官方予以解答。

  政府部门考察活动为何由企业赞助?

  举报材料显示,此次考察费用由凤翔县11家采矿企业集资11万元而成。非煤矿山整治本身就是一件涉及诸多企业利益的综合工作,其中很有可能牵扯到利益输送,作为政府部门,非但没有躲避利益纠葛,还毫不回避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赞助。如果考察费用由企业集资而成,这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难免会打了折扣、失了公允,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会受到伤害,执法整顿的信服程度更会受到质疑。

  近一段时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在强调“亲”“清”的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又破解少数干部“为官不为”的问题,对于打造政治生的“绿水青山”有着重大意义。“清”就要求政府部门要洁身自好、遵纪守法,清清白白地做事。“亲”“清”的政商关系,要求我们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不能一方面用企业赞助的钱一边调研学习,一边旅游享受;另一方面,却用上面的要求来调配企业之间的利益。这种做法明显有些不合规矩,污染了当地的营商环境。

  中央三令五申的纪律要求为何在凤翔得不到落实?

  假如没有今年6月网友的公开举报,2017年3月凤翔县副县长带队考察、旅游等违纪行为就成了神不知鬼不觉的过去式。当地核心部门党员干部的公然带头违纪,暴露出了凤翔县管党治党责任虚化,表态高、落实差,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抓作风建设,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抓“关键少数”,让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作风建设关乎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的晴雨表,是维护广大干部的形象的稳定器,切不可因个别人的违纪而损害了多数兢兢业业干事人的形象。作风建设成果来之不易,不能有麻痹大意的不良心态,更不可存阴奉阳违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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