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都长安的唐音鼓韵

2018-06-27 10:49:11|来源:人民日报|编辑:李妍|责编:赵滢溪

  

  

  西安鼓乐,主要流行于陕西西安城乡地区及沿终南山麓一带,民间原以“乐器”“细乐”称之,是以吹打乐器为主并有歌有舞多段体结构的大型综合性乐种。它源于唐,起于宋,兴于元明,盛于清,绵延至今,从未中断。西安鼓乐被称为中国古代音乐的“活化石”。

  在西安市周至县有一个南集贤东村鼓乐社,历史悠久,据说是唐“安史之乱”时,宫廷乐人散落于终南山下周至县南集贤村,开始传授乐曲,经过千余年的口传心授,如今依然活跃于民间。明清以来,西安鼓乐在保留中国古代传统音乐基本形态特征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完整的大型套曲的音乐形式。中国传统音乐中的许多因素如谱、器、律、调、曲、词以及演奏形式、曲体结构、旋律旋法等,都在这个古老乐种中留下了印迹,代表性乐器有笙、管、笛、双云锣、战鼓、座鼓、乐鼓、独鼓、单面鼓、高把鼓、锣、钹、铙、铰子、木梆子等十余种。

  西安鼓乐保留着中国古老的记谱方式。我曾发现、记译、整理了一首西安鼓乐筚篥(即管子)独奏曲《雨霖铃》,经由西安音乐学院“西安鼓乐艺术团”演奏,后赴德国、法国、瑞士、荷兰、比利时、西班牙、波兰、乌兹别克斯坦、马来西亚等多国传播演出,引起较大轰动。

  段安节《乐府杂录》有载:“‘雨霖铃’者,因唐明皇驾回至骆谷,闻雨淋銮铃,因令张野狐撰为曲名。”也就是说《雨霖铃》这个曲调,原是唐明皇为悼念杨玉环,采霖雨中铃声,最初由梨园子弟张野狐吹奏的曲子,传于世。

  胡震亨在《唐音癸签》的唐曲一文中写道:“雨霖铃,帝幸蜀,南入斜谷,霖雨弥旬,闻铃声与山相应,悼念贵妃,因采其声如雨霖铃曲以寄恨。”另在《乐通·三》里的筚篥独奏曲中就有《雨霖铃》这首乐曲。

  《雨霖铃》原系一首教坊曲,崔令钦《教坊记》中的唐代燕乐乐曲名中,大曲凡四十六种,亦有《雨霖铃》一曲(又称《还京乐》)。但从中国古代音乐史料中所窥,之前只有文字记述,而从未见到乐谱。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们从西安佛教鼓乐社余铸先生处发现《西安白道峪教衍和尚藏抄谱本》中有一首名为《雨霖铃》的古曲,始知西安鼓乐中有此曲遗存且流传至今。乐曲速度徐缓,音调深沉,从乐曲所表达的意境分析,其旋律、旋法皆适合一件近似于人声的乐器——管子(即筚篥)演奏。这引起我们极大的兴趣与关注,由此查阅了大量有关资料,经过反复分析研究,不但这首《雨霖铃》曲名与史载《雨霖铃》曲名一致,而且乐曲表现的情思也很吻合,所用演奏乐器也是相同的。

  《乐府杂录》记载:“筚篥者本龟(音:丘)兹国乐也,亦曰悲篥,有类于笳”。管子初源于西域龟兹国,后传入中原,在隋唐宫廷燕乐的诸部伎乐中使用甚广。它的音色明亮高亢,善于演奏平缓、深沉的曲调。《雨霖铃》全曲速度徐缓平稳,音乐凄凉悲切,用管子特有的音色和演奏技巧,把乐曲凄切、哀伤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催人泪下。

  此乐曲篇幅不长,可分《引子》《慢板》《快板》三部分。《引子》的旋律悠然不定,以空旷的音响,同音型连续下行的节奏把人带入了悲痛的回忆之中。《慢板》的音乐以缓慢的节奏,平稳而深沉的旋律,给人以凄风苦雨、阴雨连绵、无限惆怅之感。隐约间,似有铃声叮当。《快板》音乐又以新的素材,与“慢板”形成鲜明对比,大跳的旋法使音乐显得非常激荡有力。

  《雨霖铃》音乐颇似失意的人面对残酷的现实,痛苦的遭遇。此时此刻更加激起对亲人的思念之情,然而现实却明晃展现出一幅境异人非的悲凉情景。音乐充分表现了在寒风凄厉、苦雨连绵的夜晚,面对茫岭苍山、铃声栈道,只有唉声叹气、无可奈何的心情。

  《雨霖铃》从被发现、记译直至流传至今已有30多年历史,2010年在北京参加第二十九届世界音乐教育大会展演活动。2013年参加由文化部举办的“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评奖”活动荣获“优秀演奏”一等奖。2017年《雨霖铃》收编集于《西安鼓乐概论》一书中。这曲遗存在西安鼓乐的唐音鼓韵,被我们发现、整理,经过记谱、译谱、演奏并传播、流传的过程,也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遗产获得新生的一个生动案例。在陕西民间,还有许多百年老社传承着西安鼓乐,有许多著名艺师在整理着西安鼓乐的歌章、念词与藏谱。早在2004年4月,文化部批准“西安鼓乐”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第二批专业试点项目。2006年5月,它又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10月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在如此完备的保护体系下,这来自千年之前古都长安的唐音鼓韵会传承永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