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会展创客亮相西安国际创客节

2016-07-27 07:22:00|来源:西部网|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丝路会展创客大赛第二期活动于2016年6月盛大开幕,沿袭着第一期的宗旨,丝路会展创客大赛组委会带领高校学生深入2016西安创新创业项目展暨西安国际创客节展会,让有创造力,有创业梦想,对会展感兴趣的学生们全方位了解会展行业,参与到丝路会展创客大赛中。

  6月24日至26日,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举办2016西安创新创业项目展暨西安国际创客节,集中推介优秀创业项目,展会现场人流攒动,热闹非凡。参展国家遍布全世界,日本、英国、印度等;西安市各大区,长安区,雁塔区,曲江新区,高新区等;西安市各大县,蓝田县,高陵县,周至县等;展会产品类型丰富,有科技,VR,农业,软件,教育,雕塑产业等;展会现场项目创始人现场推广介绍项目、分享创业经验,并与参会观众开展现场体验活动。

  2016丝路会展创客大赛提供某知名越野汽车一辆,轿车两辆,另签约项目更有重金奖励和终身享受10%的分红奖励,欢迎有创客梦想的高校学生和社会团队踊跃报名积极参与。

  丝路会展创客大赛第二期已经进入报名阶段,我们期待着你的参与,详情请登录大赛官网或关注丝路创客公众号进行关注。青春创客,做有价值的人生标杆!会展精英,有创意,你就来挑战!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