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40村试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每村奖150万

2016-08-23 09:51:55|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陕西在全省40个行政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省财政将对每个试点村给予150万元的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土地流转、发展为民服务、物业经营等方面。今年,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西省制定了《陕西省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坚持集体所有、市场导向、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和村集体为主导的5大基本原则,探索围绕资源有效利用、提高服务、物业管理和混合经营的实现形式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要求,各县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建立由综改办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村级组织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组织、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统筹协调,精心组织,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各试点县、区要加强对试点村主导产业规划、土地流转、招商引资、人才培训、政策宣传等方面的指导和提供市场拓展、品牌推介等方面的服务。试点村要从本村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出发,规范开展村民民主议事,按照有关要求组建参建规范的股份合作社,建立健全股份合作社运作章程、组织机构,科学确定产业发展规划及试点项目,并建立规范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方案》强调,要加强对试点村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防止虚报项目套取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及村民利益的行为发生。对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中发现的资金使用问题要追究责任,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记者 杨华 实习生 杜京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