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带领乡党走上致富路

2016-09-18 14:36:3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村支书带领乡党走上致富路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谢文静):秋日的渭河平原,花果飘香,在武功县境内有一处150亩的葡萄园,依渭水河畔,咸阳与宝鸡相连接的河堤公路从门前经过,形成这里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交通优势。

   最近葡萄成熟的季节,我们看到这里游客络绎不绝,游田园风光,品优质葡萄,让游客回归自然,融入在浓浓的乡情之中,这就是武功县华宝优质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直接解决村上就业80人。

  1973年梅远社出生在武功县铺集镇的梅花村,30岁时进了村委会,一干就是13年。2010年还是村长的他,看到渭河沿岸的沙滩地,大面积荒废在那里,心里着急了起来,后来经过考察他得知沙滩地适合种植葡萄,于是他带领村上十几号人到处打听,在户县考察两个多月,最终在西安葡萄研究所引进了户太8号品种,特请西安草堂葡萄协会会长做指导,在治理的150亩荒地上中起了葡萄。

  由于武功县和户县接壤,户太8号原产于户县,所以为梅远社考察学习,提供了便利条件。2012年开始他带领村上几十号人在地里打起了水泥桩子,栽起了葡萄苗,满心欢喜的大干了起来。没过多久刚载的葡萄苗就死了五分之一,梅远社说:“葡萄喜水但是怕涝,当时没有经验,直接用大水漫灌,导致四五千小苗被淹死,当时一颗苗5元钱,损失了上万元。”

  一开始他们也走了不少弯路,看到户县的葡萄地百分之八九十都用的水泥桩子,他们也照着做,后来发现水泥桩子不利于机械化作物,时间久了也没有什么利用价值,后来换成了镀锌钢管搭架子。将原来的水泵灌溉也改成喷灌管,以前要把150亩地浇完最少得15天,现在2天时间,一套灌溉系统20万,加上之前的损失,下来又是几十万的投入。

  梅远社说:“我们的葡萄合作社,前期加上办公楼,冷库等总共下来投资有300多万,我们建了200吨冷库,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引发《关于2016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补助方案》,我们每年享受政府16.5万元的补助。武功县重点发展猕猴桃,政府给种植户每亩有补助,葡萄就没有了。”

村支书带领乡党走上致富路

  去年开始,葡萄挂果,为了保证品质,一棵树上只能留一到两串,今年一棵树上只能留10-12串。目前葡萄已经开园十几天,批发采摘加零售,由于渭河沿岸是观光带,两岸风景宜人,加上葡萄口味清甜,颗粒饱满,价格便宜,周末来自西安、咸阳的甚至还有甘肃兰州的朋友都闻讯远道而来,为吃上这美味的葡萄。客商一次拉四五万斤运往上海甘肃等地,有时候货品都供应不上。梅远社说:“去年产量30多万斤,今年预计有100多万斤,采摘6元一斤,批发3.5元。”

  去年梅远社带着自己产的葡萄参加了全国第十六届绿色博览会,并获得金奖。经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认证中心的监测、检验,华宝优质葡萄于2015年5月被认证为绿色食品(绿色食品证书编号LB-18-1505261868A)。咸阳市科学技术协会授予2015年度先进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荣誉称号。他说:“我们坚决杜绝除草剂,以无公害有机肥料为主,为了保证葡萄口味,产量、疏果、用肥要严格控制,一年保证3次肥料,价格在24-25万元的肥料。葡萄不能太涝,浇水次数要多,量不能多,喷水时间保证三小时,像下小雨一样,地面要始终保持潮湿”。 

  葡萄大面积成熟采摘销路是个大问题,前期他就派人到南方各城市跑市场,在当地水果批发市场找客商,现在他的葡萄已经不会为销路而愁。梅远社说:“目前这里固定的工人有20多个,主要负责葡萄生产,采摘装、生长过程的监护,农户50户,工人70人,工人一年能保证10个月的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上班时间,由于考虑到妇女要回家给老人和孩子做饭,中午11点下班,一年发给村上妇女的工资有20多万。”

  由于葡萄受到运输条件的限制,所以互联网渠道一直没有解决,这也是梅远社以及他的合作社下一步的计划,这样就能解决村上更多人的就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