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西部跨采会集聚40多国、190多个采购商

2016-09-23 12:00:13|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第五届西部跨采会集聚40多国、区190余采购商

 跨国采购洽谈会开幕现场(代红玉 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代红玉):9月22日,以“共建跨采平台 促进贸易转型”为主题的第五届中国西部跨国采购洽谈会暨中国(西安)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在西安盛大开幕。陕西省人大副主任李晓东,中国贸促会副会长陈洲致辞,陕西省政协副主席郑小明宣布开幕。

  本次洽谈会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带来的发展新机遇,以“共建跨采平台 促进贸易转型”为主题,为中西部地区优势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搭建国际化、专业化贸易平台。大会设立国际工业品采购馆和进出口商品贸易馆两大展馆,展览展示面积2万平方米,我省及中西部地区750家企业参展,涉及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航天航空、高新技术、农业、纺织服装、轻工食品、日用消费品等行业。来自联合国采购机构,巴基斯坦、伊朗、俄罗斯、法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韩国、肯尼亚、美国、尼泊尔、日本、泰国、印度、尼日利亚、布隆迪、保加利亚、哥伦比亚、也门、加纳、柬埔寨、利比亚、墨西哥、孟加拉国、西班牙、赞比亚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90多家采购商以及世界500强企业参会,与我省企业对接洽谈。

第五届西部跨采会集聚40多国、区190余采购商

  跨国采购洽谈会现场推介(代红玉 摄)

  展区内各种商品让人目不暇接,吃、穿、住、行、用,小到糖果瓜子,大到智能机器设备,应有尽有。与此同时,跨采会开幕当日,专业推介此起彼伏。在宝鸡市、榆林市、铜川市进行优势产业推介后,陕西省汽车工业协会、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产品,以及来自东北的辽中地区、沈阳雨虹农业有限公司等单位,也分别作了精彩的推介,受到与会采购商的欢迎和青睐。

第五届西部跨采会集聚40多国、区190余采购商

  跨国采购洽谈会机器人展示(代红玉 摄)

  铜川是第一个进行推介的地市,铜川市副市长李彬从节能环保产业、中医药养生保健产业、文化旅游、高效生态农业及农产品、先进装备制造加工业、能源综合开发、现代物流产业和工业园区建设等8个方面,介绍了铜川的独特优势和产业后,热情洋溢地说:“市场经济先入者全得,早到铜川早发展、早受益,诚挚的期待各位嘉宾、各位朋友来铜川实地考察、旅游观光、投资置业。”为外商了解铜川、走进铜川、投资铜川打开了一扇窗户。

第五届西部跨采会集聚40多国、区190余采购商

  跨国采购洽谈专场推介会(代红玉 摄)

  2015年陕西省汽车工业总产值1050亿元,占全省装备制造业产值三分之一,生产汽车40万辆,比2005年不足百亿增长了10倍。经过近十年的高速发展,陕西省已形成重卡、中轻卡,客车、专用车、微型车、轿车以及发动机、变速器、车轿等关键总成零部件研发生产的产业体系。已建成以陕汽重卡、比亚迪、吉利为龙头企业带动的卡车、轿车、专用车等汽车产业集群。其中,陕汽天然气重卡全国领先,市场份额占50%以上。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技术全国领先,电动汽车“秦”去年销量达3.2万辆,为新能源汽车单一车型销售全球冠军。宝鸡吉利汽车依托沃尔沃汽车技术平台,占领中高端SUV及轿车市场。并形成近100家汽车配套企业。法士特变速器、康明斯发动机、汉德车桥、泰德空调、凌云蓄电池、德安通轮胎,华泰座椅等配套体系初具规模,未来投资合作空间巨大。陕西省汽车工业协会陈红飞以《腾飞的陕西汽车工业》为题对陕西汽车工业发展作了全面介绍,赢得阵阵热烈的掌声。

  推介会从上午10时开始,一直持续到将近中午1时,不论是各地市的宏观推介,还是行业协会、企业的产品推介,内容丰富、亮点突出,让众多采购商耳目一新,纷纷感到不虚此行,为接下来进行对接洽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