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民办幼儿园只能收取5项费用

2016-10-10 16:34:05|来源:西安新闻网|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西安市民办幼儿园只能收取包括保教费、住宿费等在内的5项费用,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法定工作日的一半,将退还50%的保教费和住宿费……昨日市物价局下发文件,对于很多家长们关心的民办幼儿园收费问题进行了明确。

  民办幼儿园收费只包括5项

  物价局昨日下发《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并抄送物价、教育部门。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含餐点)1项;可收取的代收费包括体检费、保险费2项。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对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严禁为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

  当月出勤天数不足一半退50%保教费

  另外根据规定,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的预收费用。实行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住宿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按学期缴费的幼儿园,当月退费规定参照上述按月缴费的退费政策执行,剩余整月保教费、住宿费全额退还。因园方原因造成幼儿不能正常入园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住宿费。

  不得在保教费外办亲子班另收费

  《通知》还规定民办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另行收取费用,也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更不得收取课本费。同时严格执行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提前预收。

  对于幼儿园抄送的收费标准存在与调查成本差距过大的、收费标准在所在辖区内最高的、收费标准变动幅度过大等情况,物价部门将通过向社会公开成本调查结果和召开幼儿家长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引导幼儿园合理确定保教费标准。另外,物价部门将定期进行民办幼儿园收费检查。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举办各种培训班、强制性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等乱收费行为将严肃查处。(记者 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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