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榆林市正源小区业主薛女士为购水电与物业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薛女士当场下跪,该段视频在朋友圈广为流传引发关注。由于被质疑收费高管理差,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产生矛盾,正源物业停止向9位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家里售卖水电。
“太气人了、太丢人了。”提起前几天发生的一幕,薛女士说,丈夫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副主任,为了给业主们维权,业主委员会多次与物业公司发生争执,于是物业公司停止向所有业主委员会成员家里售卖水电,严重影响了他们正常生活。17日,家中又停电停水,薛女士去购买水电时,遭到物业工作人员拒绝,于是发生争执,情绪激动之下向工作人员下跪。
“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自己建立的,至今没有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而且物业服务差,我们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他们便对我们进行打击报复。”正源小区业委会一成员向华商报记者说。
据了解,正源小区建成于2010年,有168户居民,开发商为榆林市正源集团。正源集团成立的物业公司,2012年进驻小区后至今未与小区签订合同。
小区业主委员会一名副主任称,业主们多次要求物业公司公开账目,改善管理无果。2015年12月,小区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后,经过街办,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今年10月业委会与另一家物业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但正源物业拒绝退出,新的物业公司无法入驻。去年底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正源物业便开始给9位业委会成员限水限电。17日出了下跪事情后,他们仍没有买到水电。业主们到多个部门反映问题无果,目前,业主委员已经将正源物业起诉到法院,榆阳区法院已经受理。
20日下午,正源物业负责人王建军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薛女士在下跪的前一天曾辱骂物业工作人员,并砸了一个花瓶。第二天下跪是故意的,跪完后继续辱骂工作人员。
“不给业委会成员售卖水电是因为他们拖欠着物业费,而且这个所谓的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完善。”王建军称,由于业主委员会不合法,所以与新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也无效。正源物业是与建设方正源集团的一个子公司签订了合同,所以他们必须继续管理小区。王建军表示,物业的收费只属于中等偏上,不算太高。
对于正源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否合法,两方各执一词,按照规定,业主大会选举出委员会成员后,需要到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业主委员会向华商报记者出示了业主大会选举结果和街道办事处同意备案的文件,并称已经向榆林市住建局备案。
而对于物业公司进驻小区的条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实施管理,需要与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商定好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后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及将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并取得物价部门批复。
针对此案例,榆林市富能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表示,合法的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表决过半后,可以更换物业公司。而在此案中,开发商让自己的两个子公司签订合同,让自己旗下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也需要得到业主大会表决授权,否则就是程序不合法,合同无效,小区业主就没有和物业产生合同关系,不存在需要缴纳物业费的情况。(记者 李敏)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