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西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实行网上签约

2016-10-24 11:27:43|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10月起,西安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由过去的手工签约变为网上签约。

  房屋征收实行网上签约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信息化建设、规范房屋征收补偿电子协议文本,西安市房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建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管理系统。据了解,“征收系统”由西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征收决定备案前,房屋征收部门及时将房屋调查登记结果、征收补偿方案等相关信息入“征收系统”;征收决定作出后,将房屋征收评估报告等信息录入“征收系统”统一登记。每个房屋征收项目调查登记结果、补偿方案、评估报告等都被录入征收系统,被征收人都可以查询,同时通过系统实现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房屋征收评估的监管,确保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西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就意味着今后西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将实行网上签约,同时,征收补偿协议实行全市统一防伪标记,由征收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加密。网签协议将作为“房屋不动产登记”、“房屋不动产注销登记”、“税收征缴或减免”、“安置房屋维修资金缴存”、“被征收房屋维修资金余额提取”等业务的申请依据。

  涉嫌违纪违法行为将严查

  “征收系统”将全面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法规依据、补偿费用标准、办事程序、调查登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和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情况。通过房屋征收补偿的网上签约、网上备案和网上公开,让被拆迁人能清楚的了解和保障自己的权益,促使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阳光化、透明化。

  通知指出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全面公开房屋征收信息,并在实施现场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如果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单位未按照公开信息或在公开信息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分管领导的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处。补偿安置应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跟踪审计,及时纠正补偿安置中的不公和差错,西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将会同西安市监察部门对执行情况后进行检查。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6年10月1日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不再适用旧式协议。2016年10月1日前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房屋征收部门应将已作出征收决定项目的征收补偿协议及相关历史数据尽快录入至“征收系统”。(记者 郑伊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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