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贷款”7年不知情 涉事工作人员已内退

2016-10-26 09:50:05|来源:西安晚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临潼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表示:

  已起诉要求归还3万元贷款及利息,对方若有异议可举证与这笔贷款无关。

  今年10月,家住临潼区东关街的黄红梅在向银行申请为哥哥个人信贷做担保人时,却被告知自己因有一笔贷款逾期未还,征信有不良记录,上了“黑名单”无法办理相关贷款。

  哪儿来的贷款?黄红梅一下子愣住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一查,结果吓她一跳:2009年,有人以她的名义在临潼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了3万元的“五户联保”贷款,并且这笔贷款已经逾期7年未还。

  帮哥哥当担保人被拒

  才发现自己已上“黑名单”

  “要不是帮我哥当个人信贷担保人,我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自己背上了贷款。”26岁的黄红梅感叹道,当初家庭经济条件不太好,她高中还未毕业就退学,在美发店当学徒,老板每个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所以平时与银行打交道的次数也不多。

  去年,一位银行工作人员到店里为她办理信用卡,她于2015年1月、2016年3月先后两次向银行递交申请资料,但是两次都被拒绝了,银行回复短信称申请未通过审核,具体原因并未说明。黄红梅以为是自己的银行流水不足所致,也没太在意,“我的工资并不高,赚多少花多少,办信用卡对我来说用处也不大,既然银行不给批我就不办了”。

  在两次申请办理信用卡期间,去年7月黄红梅在申请房贷时也遭遇了一次拒批,对于这次被拒,她仍以为是自己的银行流水不足所致,最后,黄红梅以男朋友的名义申请到了20余万元的按揭贷款。

  直到今年10月20日,黄红梅的哥哥黄文平因生意周转需要向临潼区一家银行申请一笔1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但需要一人进行担保,黄红梅便答应了哥哥的请求。这一回,再次遭到银行拒绝,理由是作为此次贷款的担保人黄红梅于2009年8月向当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3万元,7年来贷款一分未还,所以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再次贷款,或为他人担保。

  “这绝不可能,我从来没有贷过款!”疑惑的黄红梅赶忙前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进行个人征信记录查询,结果显示她名下确实在2009年有一笔贷款。“我那年才19岁,在美发店当学徒工,怎么可能去贷款。”黄红梅说,事后,她找到这笔贷款的审批银行——西安市临潼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告诉她这笔贷款是“五户联保”,是一种针对农村地区的扶贫贷款项目,并给她出示了贷款合同与凭证。她发现那上面的签名根本不是她亲手写的,“我就从来没有见过那份合同,所谓的五户联保中的其他4人我根本就不认识,合同上注明这笔贷款的用途是农业养殖,可我从没参与过农业生产、经营。”黄红梅认为是有人冒用了她的信息。

  事发信用合作联社称

  此事已交律师处理

  面对黄红梅的质疑,昨日,临潼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特别资产管理部一位姓韩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当年办理这笔贷款相关书面材料的复印件,资料显示贷款的经办人为鬲选利,审批人为王东。对于这两人的身份,工作人员表示,确为该信用社的职工,这笔贷款如何产生的,又是如何通过审批放款的,只有他们最清楚,但目前两人都已内退,不方便配合单位调查,所以现在无法对黄红梅进行解释。

  韩姓工作人员表示,在农村“被贷款”的事情不算稀奇,因为以前在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不需要保留当事人的影像资料,只需提供身份信息就能办理业务。一些农业扶持贷款项目审批手续简单,只要是拿着贷款人或是担保人的身份证就可以直接申请办理贷款,事后,因为信息登记不完整以及技术条件的限制,银行也不会发送贷款办理进程更不会定期发送催款通知,所以有些人在“被贷款”多年后都不知道自己身上背着账。

  对于黄红梅“被贷款”一事,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在积极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但是由于此事牵涉的人员比较多,他们无法一一查证,对于黄红梅的说法,银行方面也不能完全采信,所以对于此事临潼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暂且不会作出过多解释。为了将此事调查清楚,还原真相,目前他们已将此事交由律师处理,并以黄红梅贷款逾期未还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红梅归还2009年的贷款及利息,如果黄红梅对此有异议,可以举证自己与这笔贷款无关,事后也可起诉,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赔偿。 记者 龚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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