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环保局回应数据造假事件:5人参与已移交司法机关
本应是实时采集监测空气质量数据的采样器,却被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人为堵塞,造成环境监测数据失真。25日,有媒体曝出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部分工作人员涉嫌数据造假,引发网民广泛关注。
10月25日下午,西安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证实,确有5名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此事,目前涉事者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被曝出现数据造假的西安市空气质量监测网长安区子站(以下称长安区子站),位于西安市南郊一所高校内的一栋楼顶上。25日傍晚,记者在现场看到,监测站周边架设有监测设备和摄像头,通往监测站的楼梯护栏上锁,禁止外人擅自进入。
记者了解到,涉事的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工作人员,就是将这里的空气采样器用棉纱堵塞,进而干扰自动监测系统正常工作。
据西安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长安区子站是西安13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中直属环保部管理的2个子站之一,平时由环保部授权的一家第三方机构负责运营,西安市及长安区环保部门并不直接参与运营维护。平时,这13个子站的数据会一并上报给环保部,由后者综合研判、比对,得出整个西安市的空气质量数据。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日常主要监测二氧化硫、PM10、PM2.5等六项数据,而用棉纱堵塞空气采集器,相当于给其戴了一个“口罩”,会过滤掉一些颗粒物,进而造成数据失真。
25日下午,西安市环保局分管大气处、市环境监测站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3月,环保部在掌握相关线索后,派出调查组前往西安调查,而在此前,西安市环保部门并不了解这一情况。得知消息后,“我们积极配合了环保部和公安部门的调查。”3月末,涉嫌参与数据造假的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局长何某某、长安区环境监测站站长李某等5名工作人员被警方带走。
这位负责人表示,长安区子站平时独立运行,管理较为严格,与长安区环境监测站并非同一机构。涉事5名工作人员未经允许,私自进入子站干扰数据监控,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但至于他们为何要主动造假,这位负责人称,动机尚不得而知。
根据环保部印发、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移送有关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规处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构成违法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环保系统内发生这样的事,我们感到非常痛心,也暴露出我们日常管理中的一些漏洞和短板。即便是有考核压力,但也决不能做弄虚作假的事。”这位负责人说,目前该案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介绍,事件发生后,西安市环保局开展了专项整顿治理,对所有监测子站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巡逻等措施,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