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频道:近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草拟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西安市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文件,对出租车、网约车和顺风车的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进行规范。即日起至11月30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在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建议。
网约车经营者应取得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营运车辆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可按规定开展网约车经营。严禁任何个人或企业未取得相应资质而从事出租客运服务。
网约车运价试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经营者要结合线下车辆的收入状况、运营成本以及合作企业的经营成本,合理确定收入比例和方式。当市场调节功能失效或者竞争恶化时,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有权对网约车数量、价格等实施临时行政管制,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啥模式?互联网+出租汽车
鼓励传统出租汽车经营者和成熟的网约车经营者通过兼并整合、资产重组等方式转型升级。积极推动“互联网+出租汽车”转型升级信息化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集行业监管、企业运营、电子支付和乘客评价等功能为一体的行业管理服务政府监管平台。
严格落实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综合考核制度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在坚持并完善行业现有服务质量综合考核体系的基础上,强化单车和驾驶员考核,并结合网约车特点,建立健全网约车服务质量综合考核体系。
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应坚持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对经营权期限届满或者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车辆和驾驶员均实名车辆条件:本市注册登记的七座以下乘用车,车辆必须否则技术、安全、节能方面的要求,公安机关审查检验合格,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鼓励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驾驶员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同时满足驾驶经历、安全驾驶等方面条件,按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即可。
每辆车每天不得超过2次合乘出行,同一合乘线路可以多人共同合乘;明确规定合乘车辆和合乘提供者的资格条件、成本分摊、乘车区域等内容。合乘平台可在合乘者分摊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基于合乘是免费公益互助行为,鼓励平台向合乘双方免费提供信息服务。
对合乘行为的规范,可以防止私家车以“合乘”的名义从事非法营运,厘清平台、私人小客车合乘提供者和合乘者三方权益,落实监管责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民事纠纷。(供稿人 高敏 编辑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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