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王梦凡):11月17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组织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信访局副厅级督察专员闫善信出席,介绍陕西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王梦凡 摄)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后,中央对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作出了部署,明确要求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陕西省委省政府及陕西省信访局在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建设法治信访过程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并落实国家信访局提出的建设“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等工作制度的改革,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使陕西信访工作法制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陕西省信访局副厅级督察专员闫善信从五个方面介绍了陕西信访局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道路上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规范办理程序,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实行诉访分离,引导群众到政法机关反应诉求;依照政策法规,处理群众投诉请求;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树立法治权威,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等。其中,陕西省信访局为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提高信访工作效能,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提出并推行的“依法逐级走访”概念受到了媒体的关注。在采访环节中,国际在线陕西频道特别就依法逐级走访的相关情况向闫善信进行提问。
陕西省信访局副厅级督察专员闫善信:推行依法逐级走访的基本要求有两个核心词:及时和就地。首先,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要及时受理群众的信访事项,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就地妥善处理信访事项,防止因受理不及时、办理不到位导致信转访或走访上行的情况。其次,当地群众也要给予政府一定的信心,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始终要以引导群众理性信访为目标,让信访工作确实落在实处。
通过陕西省信访局及各部门的努力下,目前,陕西信访人多头、重复反映诉求,有关机关多头受理、重复办理的现象得到扭转;信访人逐级走访意识增强,越级走访、集体上访的明显减少;信访基础业务办理逐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水平不断提高,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闫善信也表示,法治信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陕西在信访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还需做大量艰巨的工作。未来,陕西省信访局将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陕西信访工作水平。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