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征意见:将“版图意识”纳入中小学教育

2016-11-22 14:31:40|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原标题:省地图管理办法征意见 “版图意识”纳入中小学教育

  11月21日记者获悉,陕西省政府正在审查的《陕西省地图管理办法》开始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问题地图”易误导公众

  导航地图是一套用于在GPS设备上导航的软件,时常会听到有车主说:“导航错了”、“咋搞的,导航提示让这样行车的,结果还是错了”、“车上导航仪有误,打开手机查询要去的路线。”其实,这并非个例,近年来,一些单位版图意识差,有的在私自印刷的版图上甚至出现领土丢失现象。四年前,我省相关部门在对“问题地图”专项治理中发现,一家大型生活超市在一楼和二楼出入口展示的2幅门店业务分布全国区域图,上边出现版图不完整,存在严重的漏绘问题,发现这一问题后,相关部门立即要求对涉及该幅图的陕西所有店面进行整改,避免了“问题地图”对公众的误导,有效地维护了国家主权和地图市场秩序。

  “版图意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对于这些乱象,我省为加强地图管理,启动地图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测绘、宣传、教育、新闻出版广电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国家版图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每学年不少于1个课时。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主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

  地图编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地图上不得表示下列内容: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属于国家秘密的;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表示的其他内容。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710006;电话87294498,传真87294666;电子邮箱ljw0009@qq.com。(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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