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强陕论坛上发帖反映:旬阳县政府天价拍卖河道采砂权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贴文主要针对“委托人身份、竞拍人资格审查、起拍价格和政府不作为现象”提出质疑。
对此,11月26日,旬阳县委外宣办、旬阳县新闻办在网上联合发文对拍卖采砂权一事进行了情况说明:“政府拍卖河道采砂权中委托人身份、竞拍人身份、拍卖标底价均合规合法。”
2016年11月22日下午13时,旬阳县政府授意“旬阳县公共资产管理局”委托“陕西昌盛永恒拍卖有限公司”,对旬阳县汉江、旬河流域6个标的河道采砂权进行公开拍卖,参加拍卖人数40余人。通过竞标,6号标的、5号标的分别以536万元和285万元人民币最高应价竞标拍卖成功;2号标的因竞拍人数不符合法定数量而取消拍卖活动;4号标的、3号标的、1号标的因为起拍价太高,无人应价竞拍而导致拍卖失败。
根据国家、省、市立法机关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旬阳县政府在本次河道采砂权拍卖以及在河道采砂管理过程中存在着非法施政行为和不作为现象。
网帖中,网友以拍卖委托人身份不合法、对竞买人资格审查不严、河道采砂权起拍价格脱离现实、偏高离谱、旬阳县政府在河道采砂管理过程中消极搪塞不作为四点为主,提出质疑,希望县政府予以答复。
2016年11月25日,网友在网络反映旬阳县河道采砂权拍卖工作的有关问题。经了解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工作负总责”,有权委托县公共资产管理局依法依规招标拍卖。故拍卖委托人身份合规合法。
2、竞拍人的身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经公安机关审查“无违法河道采砂记录;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单位、个人及其他组织”。故本次竞拍人身份合法。
3、拍卖标底由县水利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县境内的河道可采区域砂石资源可开采量作了价值评估。故确定的拍卖标底价合法。
综上所述,本次拍卖程序合法合规。如有质疑,可向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咨询。(邹钰坤)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