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为一万元报酬跨境体内运毒被判刑 公民代表旁听庭审受教育

2016-12-02 16:23:20|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庭审现场(高敏 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高敏):2016年的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前,12月2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举办了“法院开放日”活动,这也是该法院举办的第12次“法院开放日”。活动中,公民代表们旁听了王某跨境体内运输毒品案庭审过程。

  深圳男子为一万元报酬 冒险跨境运毒被判刑

  12月2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运输毒品案。今年七月底,深圳王某的母亲突然重病,长期失业的他意识到应该找份工作来支付母亲高昂的医药费。在一个微信群里,网名叫“与时俱进”的陌生网友弹出的对话吸引了他的注意,“想赚钱加我为好友。”在王某利益的驱使下,他添加“与时俱进”为好友。通过聊天,王某从“与时俱进”口中得知赚钱的门道原来是运输毒品,事成后,王某可获一万元酬劳,出于一时贪欲王某答应了这桩买卖。

  被告人王某(高敏 摄)

  7月31日下午,王某从深圳坐火车去昆明。经过多次辗转,8月5日,王某入境缅甸。在缅甸,一位“下线”要求王某运输500多克的毒品时,起初他拒绝了。可是当对方警告他如果不愿意就自己回家时,无奈下王某答应了这个条件。当天,王某花费一小时吞咽藏有毒品的74颗胶囊,这些胶囊呈柱状体,长3到6厘米,直径1厘米。吞下后,王某恶心、头晕、坐立不安。他没想到,更为痛苦的事情还在后面。

  8月6日,王某出境后,乘坐由昆明飞往西安的KY8213航班,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落地后王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在公安机关监控下,王某将体内藏有毒品的74颗黄色胶囊排出。经鉴定,查获毒品共计毛重518.03克,净重349.61克。从中检出毒品海洛因。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王某没有吸食毒品经历,且运输毒品尚未流入社会造成危害,被告人王某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财产五万元。宣判后,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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